我为什么需要伦理学?——一本与众不同的伦理学普及读物

我为什么需要伦理学?——一本与众不同的伦理学普及读物

这是篇用于投稿的文章,尽管这是我第一次真正自发自愿的投稿(见http://yilinhut.net/2008/09/21/2750.html),不过仍然是写得很别扭。而且由于未曾约定字数,写得明显过多,如果发表在其它媒介的话肯定也是截取片断,这就要看编辑的妙笔了。不管发表不发表,在博客上还是把原文贴出,在正式版发表之前请勿转载。

我为什么需要伦理学?——一本与众不同的伦理学普及读物

古雴

随着《沉思录》的畅销,市面上相关的伦理学普及性读物似乎热了不少。这并不奇怪,除了温总理的功劳,伦理学这一主题本来也理应是最容易引起普通读者的兴趣的——当然,这是与哲学的其它专门领域相比而言的。例如认识论、逻辑学、心灵哲学、政治哲学等等领域,似乎都显得过于专业,它们面对的问题与讨论的方式距离人们的日常生活都较为遥远,一个从未在学术的氛围下受过熏陶的普通读者自然很难对那些课题提起兴趣。但伦理学不一样,它所关注的正是每个人的生活及其意义,这是每一个人——无论是否受过学术训练——都有可能,甚至是不得不会去思索的问题,尤其是在生活遭遇困境或被生死问题所困扰时,伦理学正是人们所需的,尽管大多数人并不会由此进一步深入钻研。

市面上常见的适合普通读者的伦理学入门读物大致有如下三种:

第一种是来自令人崇敬的圣哲或“心灵导师”的谆谆教诲、格言隽语之类的,读来或许让人感觉醍醐灌顶、高山仰止、灵魂升华等等。《沉思录》大致属于此类。

第二种是中规中矩的导论式学术教材,较多的方式是对历史上伦理学的各派学说进行深入浅出的梳理和介绍,其中一部分既适用于大学伦理学基础课程的教学,也适合普通大众的阅读。例如何怀宏老师的《伦理学是什么》,台湾学者林火旺的《伦理学入门》和最近面市的史蒂文·卢坡尔的《伦理学导论》等等,都是不错的作品。

第三种则是绕开或淡化关于伦理学理论的梳理,而是更多地着眼于解决现实中的伦理争论的应用伦理学书籍,例如环境伦理、医学伦理、生物伦理等话题的探讨,也已有不少优秀的读物面市。

但我正要推荐的这本《伦理学的邀请》却是个另类,它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

这本书的独特首先在于它的文风。如果说《哲学的邀请》(该作者的另一部精彩作品,也已由北大社引进)是“轻松的笔调”(赵敦华语),那么这本书简直可以说是“油腔滑调”了——看看目录。“第1章,伦理学的起源;第2章 命令、习惯与任性……”看着还挺像回事,但下面“第5章,醒醒,宝贝儿!;第6章,蟋蟀小佩佩现身”——什么跟什么呀!不过在“老不正经”之下,作者毕竟是以父亲与十五岁孩子交谈的笔调写作全书的,在幽默之间也闪烁着某种父亲式的严厉。

但无论如何,这种父亲的口吻也与任何“心灵导师”之类的形象沾不上边。作者在全书的第一页就调侃似地引用了美国诗人爱伦·坡《静寂》中的一句话:“‘听着,孩子。’恶魔说着,把手放在我的头上。”——与其把这位父亲的言说看作洗涤灵魂的圣言,倒不如看作是魔鬼的独白吧!

随后,在前言之前,作者明确提出了“忠告”——“这本书不是为中学生而写的伦理学手册,它与显赫的作家无关,也无意陈列历史上道德理论的重要流变,我不想向我的读者朋友们灌输什么。”同时,“这也不是一本道德问题的诊治宝典,它无法一一解答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和阅读观察中所遇到的各种疑惑,诸如是否应当避孕、是否应该堕胎,或者是否应该实行强制兵役。伦理学可以引发思考,但它的作用并不在于平息争论。”

可见,作者在一开始就与前文提到的三种书籍划清了界限。然而,如果说这本书既不能洗涤读者的心灵,也不能向读者提供伦理学的相关理论知识,更无助于解决读者在现实生活中所遭遇的疑惑和争论,那么,这本书究竟还有什么意义呢?作者给出了回答:“也许在老师们看来,会觉得这本书并没有太大用处,但我在写作过程中,始终秉承这样一个目的:激励培养‘自由思想者’而非制造‘好思想者’,当然更不是‘坏思想者’。”

“伦理学的邀请”作为这本书的题目是贴切的,这本书的目的不在于详细地讲解伦理学的历史和进展,更不在于教你去实际地运用它。前者是更进阶的学术著述的工作,而后者根本不属于伦理学本身。作者所给出的只是一个“邀请”——邀请读者亲自走进伦理学的思考。当然,这一切都源于作者对伦理学是什么的独特理解。可以说,这本书所谈论的,恰恰是被更多当代的伦理学家们忽视和遗忘的东西——“自由”。

伦理学的目的是什么?——我为什么需要伦理学?这一问题在许多当代伦理学家那里不是被遗忘了,就是被回避了。例如在最近由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引进的一本典型的西方伦理学教材(《伦理学与生活(第9版)》)中就明白地指出我们只能谈“人为什么要有道德”,而不应该谈“我为什么要有道德”,至于人类之所以需要道德,是因为伦理道德能够平息纷争,让社会安定,让人们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但是究竟什么才是美好生活、什么才是幸福之类的问题,在那本书中只字未提。在那些当代学者眼中,伦理学不再需要去追寻美好、幸福和意义,伦理学只是平息争论的工具,而仿佛平息了争论,大家相安无事,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再不需要去追问什么才是美好生活之类的问题了。

但讽刺的是,恰恰在那本书哗众取宠而名不副实的封面顶端,赫然印着“我为什么要有道德?什么是美好生活?”这两个问题。这足以说明两个问题:第一,那本书的编者为了促销实在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第二,这意味着即便那些似模似样的伦理学专家们拒绝了这类问题,但毕竟更能吸引广大普通的读者们的还是这些问题。

无论“伦理学”对于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如果它仅仅是一门操作技术,那么它始终与普通人无关。正如我们大可以把建筑学交给建筑师去搞,把电子学交给电子工程师去搞,把编程交给程序员去搞,无论对人类的生活多么重要的专业技术,交给专家们去做就行了,与我何干?那么,伦理学也只要交给伦理专家们去搞就完了吗?只要把各种各样的争论交给伦理专家们去评判,我们就满意了吗?在《伦理学与生活》之类的书籍中,我们看到的正是这样一种态度——作者站在伦理学专家的立场上,对着各种伦理争论下达评判:汤姆如何如何错了,约翰如何如何正当,玛丽需要负如此这般的责任……

与之相比,更显出《伦理学的邀请》之与众不同。尽管前述的那两个问题若是放在《伦理学的邀请》的封面上将会恰如其分,但在这本书的封面顶端印着的这句话更精彩,更鲜明和更尖锐,仿佛正是给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伦理“专家”们当头一棒——“伦理学唯一的目的是努力改进自身,而不是滔滔不绝地斥责旁人。”

我需要住房子,但建筑学可以交给建筑师;我需要用电器,但电子学可以交给工程师;我需要使用电脑程序,但编程序可以交给编程员……但唯独有一种需要是绝不可能由他人代劳的,那就是“改进自身”!我想要活得更好,我想要理解自己,理解自己的生活,理解什么是好,我需要实现我自己……别人可以代替我去做任何东西,但唯独“我自己”是不可转让的——我自己的人生只能由我自己去谱写,我自己的思想只能由我自己去构建,除了“自由”,别无捷径。而伦理学恰恰就是对生活意义的追问,每个人都需要亲自去为自己寻找答案,正如作者所言:“没有人可以代替你去自由。”(第61页)

“自由”“正是‘伦理学’主要研究的领域。”(第31页)没有“自由”的地方并没有伦理学的对象,我们可以研究一颗炮弹的“行为”,例如去精确计算出它的落点,如果它没有落在它“应该”落下的地方,我们也可能说:有什么地方“错”了,有什么地方不合理……但这些讨论都不是伦理学,可能是人们的计算错了,但那颗炮弹绝不会因此承担什么责任。对于一颗炮弹而言没有应该不应该、对还是错、正当还是不正当之类的问题,因为它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有比如说我发射了这枚炮弹,而我原本可以选择不发射,这才有了对错是非善恶之论。伦理学的对象正是“自由”。

在现实中,许多人与其说向往自由,倒不如说更多的时候宁愿“逃避自由”,从而回避自己的责任。作者尖锐地指出:“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力量都在限制着我们的自由……,在交流中可以发现,大部分人对限制的意识,远甚于对自由本身。他们往往会说:‘自由?你跟我说什么自由?电视整天都在试图控制我们的大脑,统治者施行欺骗、操纵,恐怖主义者不断施加威胁,毒品诱人成为它的俘虏,而我想要一辆摩托车都没没钱去买,哪里有什么自由!’你稍加留意就会发现,这样说话的人看似是在抱怨,其实他们只是满足于知道自己并不自由,他们心里想的是:‘哎呀,我们减轻了一点儿负担,因为不自由嘛,所以发生这些事情都不是我们自己的错。’但我敢肯定,没有人——没有任何人——会真正相信他不自由,会真正相信他会像钟表一样机械或者白蚁那样毫不反抗地运转。”(第8页)如果还是有人坚持否认“自由”,作者说道:“我建议你用一个罗马哲学家用过的方法来考验他。很久以前,一位罗马哲人跟她的一位朋友进行辩论。后者声称人类不自由,只能做该做的事,于是哲学家就拿起手杖。用尽全力敲打对方。‘快住手,够了,别再打我了!’他的那位朋友对他喊道。但他手上并不停下,而是继续发问:‘你不是说我不自由,我做的无法避免吗?那就别费口舌让我停下来,我是自动的。’直到那位朋友承认他可以自由地选择停止殴打,他才最终放下棍子。这是个好例子,但不到万不得已可千万别用,而且一定要确保你那位朋友不会武术……”(第8页)

以上的引文大致也能够提示出本书风趣、调侃、“不正经”的行文风格了。不拘一格的文风并不意味着思想的浅薄和随意。在这里,体现的是从康德到欧陆存在主义以来的一种对“自由”的理解——自由并不是伦理学的结论,而是其前提。

现代人,特别是中国人一提到“自由”,往往想到的是“自由散漫”、“放任”、“任性”之类。但这些恰恰正是“自由”的对立面。自由与其说是某种权益,倒不如说首先是一种人不得不承担的责任。因为一枚炮弹是没有自由的,它本身不必为它的“行动”承担任何责任。当我们说人是自由的时,意味着人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行动负责。人的理智注定了他不得不承担自由——即便我放弃了做出选择,甘愿作为奴隶,我也是在做选择——选择了放弃。作者说道:“没有人能免除你自由择路的创造性责任。别费口舌再去追问为了‘自由’兜那么多圈子是否值得,因为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是自由的;不管你喜不喜欢,你都得喜欢。哪怕你说不想知道任何这样麻烦的东西,饶了你吧让你安静,你仍然是有所喜欢的:不想知道任何事情,只想一个人呆着,……”(第43页)

于是,伦理学的使命就不是创造自由,而是自觉地承担起自由。作者引用了唯一一句“依愿行事”作为“伦理学的基本准则”,正是要通过最直白和尖锐的方式,把“自由”摆在读者的面前——你必须亲自审视你自己的选择以及促使你作出选择的愿望和理由,“排除一切试图指导你的外部因素,让你从自己出发,从你意志的内在判断出发。不要问别人你的生活应该怎么过——应该问你自己。如果想知道在什么地方能更好地运用你的自由,就不要从一开始就依附在别人身上从而失去自我。无论那些人多么善良、多么智慧、多么受人尊敬;而是应该根据自由的原则,去思考自由的价值。”(第42页)

于是,“自我”是伦理学的出发点,是伦理学关注的焦点,在这种意义上,伦理学无疑是“自私”的。然而这当然不意味着说每个人都该只为自己着想,特别是只为自己眼前的、物质的利益着想。在这里,作为一个西班牙哲学家,作者对“自我”的理解也明显受欧陆存在主义的影响。“我”并不是一个一开始就固定在那里的东西,而是被不断地塑造着的——“‘责任’,就是知道:我的每一个行动,都在构成、定义、创造一个‘我’。一次次选择我想做的,我就在渐渐转变成形(成为‘我’)。我做的决定,在给周围的世界留下印迹之前,首先是在我的身上留下印迹。……”(第74页)也就是说,如果说伦理学始终只是为“我”着想的话,这里的“我”并不是在此时此刻是现成的那些观念和欲望,而是指那个既是始终如一的,却又总是尚未完成的“我”。而我作为一个“人”的实现不可能在一个无人的孤岛中成就,对他人的承认同时正是对自己的确认——“像人一样对人,……努力站在他人的位置上。承认一个人是自己的同类,首先意味着从他的内心去理解他的可能性,意味着在某一个时刻站在他的视角去看我们置身的这个世界。”(第86页)总之,从“自我”出发的伦理学决不意味着“目中无人”,恰恰相反,这将要求我“像人一样对人”,即便是最穷凶极恶的人,也应当努力去理解、同情和爱。

本书还讨论了诸如享乐、政治等话题,我在这里就不再过多地介绍了,直接去阅读这本书无疑会比在这儿读我的这篇介绍文章有趣得多。

最后,(如果需要)不妨给出本书结尾部分的文字来结束这篇推荐,这段文字集中地展现了整本书的风格、定位和立场。

“生活不像药,可以详细开具药物的禁忌和用量。我们被赋予的生命没有处方、没有配量,伦理学并不能完全补足这一缺陷,因为它不过是对历来人们为调合它所作出的种种努力的一个记录。……所以我放弃用具体问题的解决指南来教导你、争论该不该流产、该不该避孕、该不该实行强制兵役、该不该这个那个;我甚至都没敢用遗憾或愤怒的口气评价这个世界的‘坏’现象(多少自诩为‘道德家’的人惯常做的事!):消费主义,啊!不团结,呃!金钱热!哦!暴力,呜!道德危机,啊!呃!哦!呜!对这些或另一些,我自有我的看法。但我并不是‘伦理’本身,而只是你的爸爸,伦理能借助我向你传达的只有:自己去寻找,思索,自由自在,不存坏心,一切负责任。我已尽力向你展示了走路的方式,但无论是我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把你扛在肩上前进。那么现在,还需要我给你一个最后的建议吗?如果要作出选择,记住,一定要选那些允许你之后有更多可能性的路,而不是带你走入死胡同的那一条,要选那些向你开放的路途:别的人、新的经验、各种各样的快乐,同时避开那些可能会将你关闭和埋葬的选项。除此之外,祝你好运吧!还有,记住那个将你惊扰的梦中我对你的呼喊:要有信心!”(第124~125页)

[西]费尔南多·萨瓦特尔:《伦理学的邀请》,于施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9月,20

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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