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本质”,就是“事物的根本性质”,人的本质即是指使得之所以人成其为人、称得上人而与其它东西区分开来的的根本原因。
所谓“人性”,词典上最一般的释义是:“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智”。显然,例如生物学分类意义上的判断方法——例如说人是“两足无羽”的动物——并非哲学关心的问题。哲学意义上谈论的“人的本质”,除了从感情和理智这两个角度之外,还能包含什么内容呢?
可见,我们谈论“人的本质”,实质上正是在谈论“人性”,追究“人的本质”即是追究人性的本质。
问题的关键在于,人成其为人所应该具有的“正常的感情理智”具体指的是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是非常简单的,我们只要看:当人们说某人“没人性”、“泯灭人性”时,实际指的是什么意思?显然,在日常语言中,“没人性”的主要意思是“良知泯灭”、“残忍”。与“没道德”的意味是等价的。也就是说,所谓“人性”,大致就是“有道德”的意思。
不需要过多的哲学分析,从日常语言的习惯中便能够理解——人性的本质在于道德性,“道德与伦理”分别是人所具有的最关键和最基本的“感情和理智”。
说到这里,结论已经足够明确了。但这一过于简单论述的难免会面对许多异议,下面笔者将简略地分析一些可能的不同意见。
首先,为什么不说“欲望”是人的本性?人的一切行为看起来都是受某些欲望推动着的——这也是一条相当直观的理解。这种理解并没有错,如果把“欲望”的意思理解为“对能给以愉快或满足的事物或经验的有意识的愿望”,那么用“欲望”几乎可以为人类一切行为的动机提供解释——可以把生存欲、性欲、繁殖欲、求知欲、被他人承认的欲望、追求善或美的欲望等等一并归结为“欲望”。但这明显是一种过于懒惰的思维方式,问题在于:究竟哪一种“欲望”才是最根本的?又有人说对“进化”的欲望是最关键的,但这没有说明任何事情,问题转变为:“对人类而言,进步是什么?”如果以繁衍后代作为标准,那么老鼠和蟑螂似乎更符合条件;如果像有些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信徒企图通过种族清洗、大屠杀来进行所谓“优胜劣汰”,倒也是在追求“进化”了,但人们还是一致认为那是“泯灭人性”的。可见,即便说“欲望”是最根本的,最重要的事情仍然是“对崇高的追求”
其次,为什么不说“人情味”是最根本的?其实,说“没人性”时的确包含着“冷酷”、“绝情”的意味。然而,所谓的“人情味”实质上指的是什么呢?——人的情感大致有两种形式,一是人与人之间的,二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无非是孝悌、爱慕、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等,说到底,这些情感正是道德之“端”!说人的本性为“道德”,早已经涵盖了这些意味了。至于人对自然的惊赞、敬畏、感恩、爱怜等情感,确实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特色之一。不过,若是以“道德”的最广义的概念来看,例如按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环境伦理学的意见,人与自然的关系其实也是某种意义上的伦理关系!正因为人类首先是“道德的”,才可能对自然抱以爱、敬的感情,对自然的感情不应该是出于别的,而正是源自人类的道德感情。
再次,为什么不说“理性思考的能力”为人的本质?这种意见看起来有相当的说服力,但问题在于,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理性能力才是人之为人最为重要的?显然,人的理性力量比之动物要强大得多。但是,如果说理性力量就是推理和演绎的逻辑能力,大概计算机也能做得很好;而如果说所谓的理性力量就是“从自然界获取经验知识的能力”,那么,为什么假使一些人试图通过残忍的活体实验来做研究、以牺牲无辜的实验者的性命的方式去探索知识时,人们还会一致认为他们是“泯灭人性”的“禽兽”呢?可见,使人成其为人的所谓“理性”不止是获取知识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对伦理道德进行理性思考的能力!我们说人类理智的最重要的特色在于“自我意识”,但所谓“自我意识”指的是什么?——对自己的饥饿、疼痛、欲望的感知算不上自我意识。所谓自我意识,可以理解为“照镜子”的能力——人能够理解到镜子中反映的是自己,能够以镜子为参照审视自己、时时修整自己的形象——这实质上意味着一种“自我反省”的能力!正如在《创世纪》中的隐喻——“犯罪,分辨善恶之树,智慧之果,意识到自己赤身露体的羞耻,被罚而成为人……”——为何犯罪、分辨善恶、智慧、羞耻、人这五者联系得如此紧密?事实上,《圣经》告诉人们的道理正是:所谓使人成其为人的根本原因——“智慧”——的意义正是在于分辨善恶、懂得羞耻!
最后,笔者之前的讨论主要针对的是个体的人,另外,对人的“类本质”的思考则是另外一种视角。例如说人是“社会性的动物”,这没有错,但问题在于,使人类之为人类的所谓“社会性”的特色又是什么呢?如果说社会指的是“一种以共同利益联系起来的秩序井然的群体”,那么狒狒、蚂蚁等动物的“社会性”也非常显著!相比于动物的“社会”,人类社会的重要特色之一仍然是——它并非仅仅凭借共同的利益联系起来的,维系着人类社会的秩序的,除了利益与强权,更重要的是文化与伦理!所谓“文化”,就是一整套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系统,也即是对伦理关系的理解,可以说,“伦理”同样是人类社会的根本。
综上所述,道德与伦理正是使得人成其为人的一切特色的要害所在,懂道德、讲伦理乃是人的根本。
2006年4月3日
最新评论
- 李卫杰
2006-12-18 01:27:58
你的水平好差
- unic
2006-12-18 02:17:42
呃……少见的出言不逊的网友
莫非是个高手?
不过还是觉得,哲学探讨上宽容点、开放点、具体点更好。
毕竟,“学会嘲笑哲学,才能做好哲学”嘛。
我们可能没有比别的不关注哲学的人离真理更近一步。
另外,这篇写作的年代也算早了……作者可能已经有提高……
——另一个网友的意见。 - 古
2006-12-18 10:19:27
呵呵,这是当时上一门“人学概论”课时随便写的,但写完这个我就去中期退课了,因为我感觉以我的能力不能在不投入大量精力的情况下在这个课题上弄出什么东西来,所以说我这篇文章水平差,眼光算是不错的。
我的博客上还有很多水平很差的文章,例如较新那篇关于《罗马书》的文章是我仓促赶的,只得79分!(当然助教也真不太厚道……);当然自信也有一些自信还算过得去的文章。之所以把不怎么样的文章也贴出来,就是希望有人拍砖。因为我文章即便写得弱的,也大都是完全真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都可以进一步进行阐释,如果把我骂急了,或许也能促使我再去认真阅读阅读、琢磨琢磨,再拿出点像样的文字来。 - unic
2007-01-01 00:49:21
看了一遍,的确不是你平时的水平,似乎是我平时的水平还要差一点点~~
随笔,不错. - UNIC
2007-01-01 00:49:58
不过以日常用语的角度倒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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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真的不是我平时的水平吗?水平真的很差吗?我现在(10年12月博客搬迁途中)回过头来看,这篇文章基本来说还是可以的。当时我还没有认真读康德的二批,其实我所说的许多东西恰好是康德对人性的理解。当然,现在我对人性有了更多技术哲学的思考,然而道德性的问题也不能抛掉。关键是,我们讨论“人性”、“本性”的时候,究竟是采取“底线”的、“共有”的本质观念,还是采取“典范”的、“模本”的本质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