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中的科学博物馆:展望数字藏品的未来

元宇宙中的科学博物馆:展望数字藏品的未来

最近有几次聊起把NFT和科学博物馆相结合的可能性,包括区块链圈子的和VR产业的。我的想法记录在这里:

博物馆的数字化不是一个新闻了,很多年前都在搞,特别是国外的很多博物馆,早就已经把多数藏品数字化后公开在网络上,当然数字展厅之类也早就有很多建设了。我们清华科学博物馆也不算落后,每一次展览都会做成“3D数字展厅”。

但目前的数字化,基本上还是比较单薄的,无非是拍若干照片,做成实体展品或实体展馆的数字版。基本规则还是跳不出所谓“虚拟现实”——我之前的文章都在强调,元宇宙不是虚拟现实,不是以现实为准的“逼近”,不是摹仿或复制现实,而是超越现实,重新规定现实。在这个意义上,目前的实体博物馆尚未真正进入“元宇宙”。

现在也有一些国外的艺术博物馆注意到了NFT的潜力,开始尝试与NFT结合。但我觉得让博物馆虚实结合、进入元宇宙,我觉得最佳路径可能不是从艺术博物馆切入,而是从科学博物馆切入。

现有的伟大的艺术作品,还是以平面的图画为主,即便是雕塑、装置,一般也较为静态,互动性不强。而行为艺术则走向另一极端,完全是语境化的、动态的,缺乏可复制性。

所以艺术博物馆的数字化,往往也比较生硬。平面的画作放到数字空间里头还是平面的,无互动性的展品放到数字空间里头还是不可互动的。真要设计出立体性、互动性,其实就需要非常多的再创作,但这样的展览又变成某种新东西了。

当然,我相信在元宇宙时代,新的艺术形式会不断涌现出来,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原生数字艺术品”,也就是说它首先以数字形式诞生,而不再是以现实原品为标准。从加密朋克开始的各种NFT其实就是这类东西,这类新生代艺术品将来也会有新的展陈形式。但这种意义上的新兴数字博物馆,又无法利用历史的底蕴。至少就目前来说,新兴数字艺术还没有形成厚重的历史底蕴。

而我在这里设想的数字博物馆,一方面仍然扎根于实体世界,从厚重的文化和历史中吸取意义,另一方面又要踏进“元宇宙”,以新的形式来重新定义展陈。这种博物馆,最合适的就是科学博物馆了。

科学博物馆的展品,与前面说的艺术博物馆中的静态的、平面的、不可复制的藏品恰好相反,互动的、立体的、可复制的。我在“器物传记”中讨论过科学仪器的特点及其教育意义,此处不赘言了。这里可以补充的是:科学仪器的数字版很可能比其实体版和模型版更有教育意义。

关于科学器物的复原研究和复原品展陈的意义,也不用我多说,王哲然他们都有许多经验和论述。相比于珍贵的原品(往往毁损、丢失或者至少说难以互动),有时候复原品更容易拉进参观者和科学史的距离。相比于平面的、图纸上的仪器,那些被重新制造出来的复原模型更容易互动。但是,如果所谓复原品的材质不是木材或塑料,而是数字呢?其实能达成的效果也是一样的,甚至更佳。

比如这台“城堡起重机”,是布鲁内莱斯基为建造圣母百花大教堂而设计的,高17米,需要3个人操作。它的工程细节被达芬奇完整记录了下来,于是王哲然的团队依据达芬奇手稿复原了这一起重机。但这个模型摆在展厅,也就是一米多高,虽然比看图纸壮观不少,但离原始体验差得远了。

而在虚拟空间,借助VR技术(元宇宙不是VR,但VR是元宇宙的关键技术环节之一),我们很容易能观看到比实物模型更加原汁原味的起重机,该17米就是17米,参观者甚至可以参与其中去操纵机器,或者在吊篮上体验升降。当然,整个体验的背景更可以加上圣母百花大教堂或其建筑工地的数字版。参观者可以扮演达芬奇,他当时作为学徒,游历圣母百花大教堂,向布鲁内莱斯基等先驱学习。

很多科学史、技术史的器物,都是要放到场景情境之中,才能更好地传达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等等,比如清华自己的科学仪器,仪器本身在当时也未必多么特别,但重要的是背后的故事。我们现在的展陈方式就是搭配上一幅老照片,呈现当年清华研究者艰苦奋斗的历程。但如果能还原出VR历史场景,效果应该更好。

说到这里,其实说的还是数字博物馆VR化的潜能,还没有NFT什么事。那么NFT能够起到什么作用呢?很显然,很直接的一个作用就是起到一个名和利的激励作用。

追求名誉在博物馆事业中不必讳言,博物馆的藏品收集向来依赖捐赠,而捐赠者虽不求利,但总是希望留有名誉。例如,如果藏品是捐献而来,在陈列时总会注明捐赠者。而NFT技术的便利首先就在于,能够把贡献者(不止于捐赠者)标注出来,而且在数字藏品流转或分发之后,保存每一条转手记录。除了捐赠者之外,研究者、投资者、布展者等等,都可以不断地把自己的贡献记录到区块链账本之中,供所有后来人查阅。

现有的NFT版权规则,有传统的copyright方式,也有完全开放的CC0方式,但似乎还没多少人尝试CC-BY或者说copyleft模式。非盈利的数字藏品或许可以尝试以copyleft方式授权,也就是说,谁都可以观看、使用或改进,但是必须保留全部原有的署名,并且自己改进后发布的新版本也需要以同样的方式开放授权。维基百科已经证明,copyleft是有效的知识传播协议,能够激励社群共同创作。

除了名誉之外,第二个好处就是利益方面的保证方式了。当然,博物馆展陈本身应该是非营利性的,我并不认为在数字时代这一博物馆的基本属性需要改变。但是,博物馆也有展陈之外的创收方式,例如,如果我研究和设计而来的展陈模型,被用于开发玩具、纪念品等等,那么我还是有权赚取版税的。

在传播知识、公共展陈方面,博物馆必须坚持开放性和公益性,但是在此之外的利益激励也是有益的。特别是,开展研究、撰写故事、组织讲解、制作模型、开发VR场景等等,都需要大量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如果光靠公益情怀是很难坚持的。这或许也是为什么VR技术在博物馆领域的应用还相对缓慢的原因之一。

NFT有可能提供大量且持久的资金收入。每一个数字化的藏品,都可以作为一个NFT进入市场,自由买卖。和现有的NFT一样,NFT的初始创作者可以从首次发行中收取一大笔钱,甚至可以以unreveal方式发行来筹措经费,然后创作者可以从未来的每一笔交易中收取版税。

买到NFT的人能获得什么授权,这是可以商议讨论的。事实上,哪怕什么授权都没有,也照样有人愿意买单,比如下面这种mfer就是一个以CC0方式发行的NFT,也是广受欢迎,总共一万多个最便宜的一个也至少有上万美金。收藏者是动机可能是求名、求体面、求炫耀之类,最重要的是NFT持有者可以加入围绕特定文化自行组织起来的社群。“彰显格调”和“入群资格”对于科学博物馆的相关圈子来说也是有价值的。当然,还可以在保证自由展陈的前提下赋予数字藏品持有者更多的权限,例如玩具、礼品等二次开发的权利或者这些衍生产品的销售抽成之类。

当然,现在国内的政策环境等外部条件并不明朗,以上的构思仅仅是畅想而已,希望能给相关学界、业界带来一些启发,可能在一些领域先摸索尝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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