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歧视必须讲科学吗?——关于《谷歌的意识形态回音室》事件

反歧视必须讲科学吗?——关于《谷歌的意识形态回音室》事件

最近,一份在谷歌内部流传的备忘录被曝光出来,作者认为,谷歌公司存在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压根不是问题,因为女性天生就不适合当程序员,如果真要促进多样性的话,应该促进“意识形态多样性”而不是性别或族群多样性,因为偏向保守的意识形态目前备受歧视。

备忘录曝光之后舆论哗然,对该员工群起讨伐,谷歌也果断将之开除。

我本来倒没觉得什么,我当然不赞同这位男员工的言论,谷歌开除他也无话可说,但我随后看了一些网站转载的反驳文章,看到那些用“科学”、“事实”、“真相”、“数据”来反驳性别歧视的论证之后,就很想吐槽了。为了反驳性别歧视,许多貌似铁板钉钉的论证,仔细琢磨起来倒有些气急败坏的感觉。

搞科学哲学的,最警惕的就是那些以科学名义说出来的东西。诚然,有大量研究可以被用来支持在包括编程在内的各种能力方面,性别之间没有多大差异。但问题是,这些研究本身以及对他们的解读,也未必是完全中立的。

更可怕的是,如果说为了支持女性的平等地位,我们必须援引科学来证明女性天生和男性差不多,那么如果真的有一项科学研究证实了在某个方面女性确实不如男性,那么关于男女平等的一切支撑是否就要崩塌了呢?

在这次事件中,“歧视女性”的“备忘录”煞有介事地引经据典谈科学,而反歧视的各路舆论,也同样一板一眼地谈科学。“科学”扮演着裁决者的角色,但这真的没问题吗?

学过科学哲学就会知道,科学本身能够得到的结论,往往是非常谨慎的,是在一系列条件限制之下的有限结论,无论是男女平等还是男女不平等,这样的大而笼统的问题,本身就不是现代科学可能给出的结论,而都是通过各种意识形态的个人,对极其有限的科学结论进行了许多包装和解释,才可能达到的。

我们先抛开男女平等问题,以平常心来读一读所谓的“科学证据”。

比如这篇文章“男女生理差异决定了女性做不了编程?是时候用数据反驳了”,这是一篇译文,我稍微对了一下原文,大概偏差不大,我就按中译本来谈了,毕竟我也不是要评论那篇文章本身,而是评论一类典型的辩护方式。

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是“所谓的男女差异被极大地夸张了,即使存在,也是社会文化传统规训的结果。”——这句话我原则上是同意的,但事实上,往往由于论者过于急迫地试图论证男女平等,会让这句话中蕴含的矛盾暴露出来。

这句话包含两层意思: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好比是这样的辩护:“第一,张三没杀人。”,“第二,即便张三杀了人,那也是被李四胁迫的。”这前后两层辩护是矛盾的,因为既然张三没杀人,就根本没有被谁胁迫的问题了。但事实上,这样的自相矛盾的辩护倒是经常会在法庭中出现,辩护律师往往会有一个最强的辩护,但如果不成功,就可能退让为较弱的辩护。

在反歧视的问题上,也存在这两个层面的问题:问题首先是,正在工作的那些男员工与女员工之间,工作能力究竟有没有差别?

强辩护的回答当然是:几乎没有差别,女员工的工作能力丝毫不比男员工差。鉴于能力相近,但待遇有差别,那么待遇之差别就源自歧视了。

如果强辩护成立,那么破解歧视问题其实不难,那就是依赖自由市场的竞争法则就好了。如果确实男女员工的工作能力是100:100,或98:100之类,但同时薪酬比是100:80,那么,假如歧视女性的公司倾向于多招男员工,而不歧视女性的公司更多地招女员工,结果不歧视的公司必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取更高的工作效率,那么在市场竞争中一定会取得优势。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家往往不讲道德只看利润,那么哪怕是歧视女性的企业家,为了追求利润,也会更多地招收女员工。最终依靠市场的调节,至少在薪酬待遇方面,男性与女性应当会趋于平衡才对。

但问题是,强辩护不总是成立的,事实上,许多女权的辩护者也充分认识到,现今女员工在许多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并不完全与男性等同,因为许多领域上,存在所谓“社会文化传统规训”的问题,因为规训导致女性处于弱势,因而难以正面与强势性别平等竞争,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必须依靠有识之士身先士卒,引领风向。

这便是弱辩护的立场:尽管目前在相应领域中女性的表现确实不如男性,但这是后天规训而非先天决定的,于是为了改变文化环境,必须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女性,在尚不能“同工”的情况下就“同酬”,在市场规律之上额外提高女性的待遇。

谷歌等公司所做的,事实上是这一层面的事情,就是在市场之上,额外提高女性(和其它弱势群体)的比例和待遇。

那么在这一层面上,又可以讨论接下来的一系列问题,比如说,如果女性的弱势处境是文化规训的后果,那么究竟是否必须商业公司也都要来为此买单?促进平等,减轻偏见,当然应该是教育者的分内事,在中小学和大学中,教育者应该自觉营造平等氛围,消除歧视,这没问题。但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企业家是否也必须牺牲利润和效率,为教育的后果买单?这种对企业家的要求,是否是一种“道德绑架”?

当然,我们可以主张企业也必须为错误的规训买单,因为市场经济其实也是文化环境的一部分,也参与着规训。特别是谷歌这样的龙头企业,更是在赚钱之外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牺牲效率而提高女性待遇也是应有之义。

但糟糕的是,许多反歧视的辩论者,都回避或不承认“促进多样化”是对效率的牺牲,相反,他们始终咬定“强辩护”,认定现实中女性的工作能力已然与男性比肩,但时不时有意无意地还会滑向弱辩护,这就出现矛盾了。

当然, 事实上大部分的讨论的都是“程度”问题而非是非问题,所以这种“矛盾”也算不上逻辑背反,即便如此,在许多论证环节中,还是会显得牵强。

 

结论先行之后,各种论据都可以被拿来支持自己,但是换一种“成见”的话,同样的“数据”也有可能用来支持截然相反的结论。

比如说,那篇文章随后引述:“一项2005年的研究发现,在人类心理和行为的128个领域内,78%的性别差异不是很小就是接近为零”。

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在128个领域内,22%的性别差异不是略大就是很大。

“78%的性别差异很小”与“22%的性别差异较大”这两句话在逻辑上是等价的,但在感官上就大有不同。另外,22%算是多还是少呢?换句话说,男女之间每五个领域就有一个领域差异较大,这难道不是佐证了男女差异很大这件事情吗?

当然,也许支持者马上会补充解释,这些性别差异较大的部分,大部分都是一些“无关”的领域,比如那篇文章后面提到的“男性体力更强、更有攻击性、手淫的次数更多且容易发生草率性行为”,但是这里只列了4个,须知那22%应该有28项之多,那么剩下至少24项都是些什么呢?很难不让人怀疑,论者故意选取了几条显得最“糟糕”的方面来列举,以突出这22%的无关紧要。

但即便如此,这精挑细选出来的这四条差异,恐怕也未必都“和职场没什么关系”。比如“体力更强”真的和职场没关系吗?须知程序员可是一个强体力劳动的职业,加班是IT公司的日常,过劳猝死在程序员行业中屡见不鲜,别的行当且不论,至少IT巨头恐怕是没有脸面说程序员这个职业和体力无关的吧。

文章接下来一段话也是颠三倒四,让人迷惑:“一项2014年的领导力研究更是指出,男女在领导能力方面也不存在差异,不过有趣的是,在只用他人评价来评估领导力的情况下,女性的领导力更好;在只用自我评价来评估领导力的情况下,男性通常比女性展现出更自信的态度。”——那么我就纳闷了,只用他人评价的时候女性更好,只用自己评价是男性更好,那么怎么就得出了“不存在差异”的结论呢?他人评分和自我评分加起来平均一下正好相等?还是说研究员还有另一套评价?

“领导力”是一个很难量化的概念,它本身就是多元化的,比如张三领导的团队产量更高,李四领导的团队质量更精,那么谁领导得好呢?王五领导的团队整齐划一,马六领导的团队其乐融融,那么谁领导得好呢?“领导力”不是不可以被评估,而是可以由许多维度去评估。

把各种不同的维度糅合在一起,只按照线性的单维度给一个总评分,然后只关心最后这个总评分是否男女相等,这是非常滑稽的一件事情。事实上我们可以调节不同维度所占的比重,以至于无论实际有哪些差异,最后保证男女在总评分上相等,但这么做有意思吗?

事实上文中那一句话已然透露出男性领导和女性领导在质的方面有所差异,适应于截然不同的评价向度,但论者硬生生无视了质的差异而强调量的等同,这是有多盲目呢?

 

接下来关于数学能力,一下子轰出了4000篇论文,炸的我一愣一愣的:“约4000项研究得出的一致结果是,数学成绩的性别差异接近为零。两个性别中的差异趋势非常相似,其中男性中的差异略多一些。

但事实上,这个结果也符合大多数“偏见”者的预期:数学最好的和最差的都是男生。那么好了,已经有4000项研究都同意:数学方面男性的差异更大,而女性相对更集中于中部。但那位作者的结论是,简单平均一下,“差异为零”。但问题是,如果我们考虑的是诸如高端工程师、技术专家、大公司的程序员等等这样一类职业的时候,我们应当注意到,这些职业的潜在入职者并不恰好等同于所有人,而是教育水平较高、能力较突出的那一拨人。也就是说,能够到谷歌之类大公司当程序员的人,很少有可能是一所普通中小学中的中等或偏下的那部分学生,而往往是尖子中的尖子。而成绩较差的那一部分学生呢?他们压根就不太可能成为大IT公司的潜在雇员。

那么问题来了,在尖子生中间,再来考虑男女比例问题呢?前面说了,男女生平均分相等,但男生方差大,那么结论就是在数学尖子生中,男性比女性多。只要男生的方差比女生大那么一点点,在只考虑越是顶尖的人才的时候差异就越会被放大。

当然,文章马上就又摆出弱辩护了:“即使男性的数学能力占优势,那也大多是文化偏见的结果。”这句话本身我当然双手赞同,“大多”一词也很严谨。但问题是他上下文的论证又让人困惑了。

在小学阶段女生数学成绩更好,而高中阶段男生反超,越是观念传统的国家越是明显。这的确能够佐证后天规训对数学成绩的影响,但另一方面也应当注意到,小学低年级的数学和高中数学完全不是同一种学问,小学数学最初学习的是计数、计算之类,而中等数学主要包括证明和代数运算。而复杂的几何证明和代数运算,才要求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实质上非常依赖于空间想象能力(代数运算事实上也需要空间能力,至少对我来说,演算复杂的方程就是对一个个符号的辗转腾挪过程)。而据较老的研究说“空间能力”“是已知最大的认知性别差异。”我不知道那个研究是否已经被学界反驳,但至少我们应当注意到,小学数学和高中数学并非难度线性递增,而是存在不同的维度。

接下来的一段话最为匪夷所思,我一度以为是翻译严重偏差,查了英文版之后发现确实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事实上,如果老师阅卷时知道学生的名字,男孩会在数学考试中表现更出色。而如果阅卷是在匿名的情况下进行的话,女孩就会表现更出色。如果在数学考试前提醒大学生他们的性别,女生的成绩就会比男生差43%,但如果告诉学生数学考试只是一场问题解答测验,性别差距就消失了。

被试者的偏见当然可能极大地左右实验结果,因此现代实验方法特别强调“双盲法”。但问题是,什么样的数学考试会有如此显著的差异啊?这可是针对大学生的测试啊,只是提醒一下性别就会造成43%的波动吗?

我不清楚这43%是类似男生降低21%然后女生提高21%的结果,还是女生特别受影响。如果是女生受影响更大,那么这就证明了一种显著的性别差异:女生的数学成绩竟然如此易受临场情绪的影响(这也是传统的对女性的偏见之一)。当然事实上我不相信这一回事。正常的数学考核不可能有那么大不确定性,数值计算的题目做对了就是做对了,错了就是错了,证明题证得出就是证得出,没证出就是没证出,没有那么大暧昧空间。真要达到那么明显的效果,只能说明这个实验中的所谓数学考试或数学老师有毛病。

最后呈现了一张图表,显示“从1980年代开始,女性在医学、法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入学率在上升,但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入学率在持续下降。”论者试图用这张图表来佐证“女性工程师人数少不是生理结果,而是社会规训的结果。一直以来,女性就不被鼓励投身计算机科学领域。”但我又纳闷了,难道说一直以来,女性就被鼓励投身自然科学领域了吗?关于女性不适合研究自然科学的偏见更为悠久,更为根深蒂固吧?而计算机科学本质上是新事物,特别是上世纪末随着个人电脑和互联网出现而崛起的整个IT行业,可以说对一般人而言几乎是全新的东西,大多数人听都没听过,怎么就能迅速建立起社会文化传统的偏见呢?这新建立出来的偏见,怎么就那么厉害,在其它传统偏见日益弱化的同时逆势而行呢?和其它学科相比,这新偏见如此迅速地建立,如此迅速地起效,是否说明计算机这个行当与女性的关系尤为特别呢?我不想对这张图表做过多解读,但如果非要解读,恐怕是未必能解读出论者想要的结论吧。

 

需要再三强调的是,我丝毫无意站在“备忘录”的一边,事实上类似的问题,在“保守派”那边或许更加严重——肆无忌惮地、迫不及待地引用大量所谓“科学”、“证据”、“事实”。

我认为,男女平等首先是一种品位问题,是审美问题;其次是伦理问题,是政治问题;再次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最后的最后才有一点点科学的问题。男女天生在生理上平等还是不平等,真的那么重要吗?先天与后天的界限如此截然吗?

假设女性确实在生理上不擅长数学,那又怎么样呢?难道男女平权的思想就要打折扣了吗?假设女性确实在生理上与男性一样擅长数学,那又怎么样呢?由社会环境或技术环境造就的多元的文化和亚文化就不值得尊重了吗?

现在许多人依赖科学来证明平等思想的合理性,就好比当年许多“自然神学家”依赖科学来证明信仰的合理性那样。当时貌似很强悍,很令人信服,但却交出了主动权,等科学一发展,理论一变化,宗教一下没跟上,还挂靠在过时科学结论上面,整个信仰就雪崩了。

现在关于性别平等、种族平等之类的论文,过于强调先天与后天、生理与头脑、个体与环境、自然与文化等等二元范畴之间的截然差异,以为后天被塑造的都是文化的而不是自然的(本性的),这种思想在技术哲学角度看是可疑的。

我在“垃圾”论文的最后提到,现代人因为误把“大屠杀”的悲剧归因于“种族歧视”,从此对“歧视”极为敏感。但从一开始问题就不在“歧视”,而在于“无用——有用”的单向度思维。现代人用单线的、量化的标准来衡量事物,这种逻辑本身恰是大屠杀的核心,而我们现在仍然只会在单一维度上从是否相等来衡量性别差异——“有用”的能力必须相等,“无用”的能力(诸如体力)才可以不相等,这样男女就平等了!但这种逻辑本身也许比歧视更加危险。

10 Comments

  1. 苏格拉没得底

    胡老师好,刚看了这篇文章。我的理解是,你实际上是承认男女平等的结论的,只不过不同意某些女权主义者用科学、数据来论证该结论的科学主义方法。不过你在文中一直在批判女权主义的论证,没看懂的人可能会误读你,以为你是反对男女平等得,虽然你在文中多次强调自己是赞同男女平等的。因为基本上大多数女权主义者都是通过摆数据来论证男女平等的结论的,倘若你推倒了她们论证男女平等的几乎是唯一的论证方式,她们也许就会觉得你也是在怀疑最终的男女平等的理论,因为她们想不出还有另一种方法来论证。我是对科学主义有了解了,所以明白你实际上是在反驳她们的论证方式,但不了解科学主义的人估计真的会误读。

    另外,你说女权主义者用强辩护和弱辩护是矛盾的,如果是同时把两种辩护并列起来说那就的确矛盾了。但她们有可能是在一种假设的关系中运用强弱辩护,首先是运用强辩护,倘若强辩护不行了,再用弱辩护来挽回大局。这种假设关系是不是有这种意味:有强辩护时就无需弱辩护,强辩护被质疑因而站不住脚时,才搬出弱辩护。也就是说,女权主义的强弱辩护可能并不会同时出现,所以也就没有那么大的矛盾?

    不过,话又说回来,虽然强弱辩护可能不会在口头或书面上同时出现,但这两种辩护在女权主义者的心中却是随时站在一起的,她们在心中早已做好打算:倘若强辩护不行,立马就搬出弱辩护来救场。这说明女权主义者至少在心里是矛盾的,也说明她们对自己的强辩护的不自信,如果对强辩护自信到底,那就的确没有“即使强辩护不成立”的退让想法。

    其实我现在的班上就有两位女权主义者,其中之一长得还挺漂亮,但就是因为弄女权主义,不怎么容易相处,所以平时也不会跟我们聊多少。而且她们似乎有这样一种危险的倾向:把男女权利的平等等同于男女绝对的平等。她们也喜欢用数据论证,有一次跟我们班男同学辩论起来了,动不动就某某研究表明,然后就是一堆数据,似乎这些数据像数学公理定理一样丝毫不值得质疑。所以有时候感觉她们不像学哲学的,因为学哲学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对大家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的前提或预设提出质疑,可她们念数据时的那种语气就好像找到了支持自己结论的法宝一样,特别轻松。

    1. 我不怕误读,认为我不支持男女平等也未必是误读,作为一句口号的“男女平等”我确实不支持,只有在具体语境下谈男女在哪个机会或哪个待遇上应该平等或不平等才有意义。

      我在文中提到,男女平等首先是审美问题,如果你口口声声咬定男女平等,但实际上把女性看做花瓶,比如看到《守望先锋》游戏把中国角色设定为微胖的女科学家而不是穿大开叉旗袍的古典美女,就大喊丑化中国人,这岂不是更加可笑?审美上不扭转过来,再怎么坚决表态支持平等又有啥意思呢?

      关于强辩护和弱辩护,是可能在同一文本中并列参杂的,我评论的那篇文章就颇有这个意思。

      我向来觉得“平等”是个坏词,用这个词思考就容易陷入片面和线性思维。试想我们避开平等或类似数学意义上的表示等同的概念,用其他词汇来讨论这个问题,该如何表达男女平等的理念?

      1. 苏格拉没得底

        首先,我为胡老师敢说敢当的勇气点赞。其实很多女权主义者的确如你在评论中说的那般,她们自己从心底里也许并没有接受男女平等,或者说她们并没有弄清楚倘若绝对地实行女权主义究竟意味着什么,因而只不过在盲目地提倡女权主义罢了,这种盲目的后果或体现便是,她们有时在某些行为或某些言谈上无意间表现出了违背女权主义的东西而不自知。

        她们尤其没有注意到的是,倘若要求男女权利的平等,那男女之间的义务该怎么分配?是否也要在义务上实现平等?因为当我们谈到权利时,往往不可避免地就要谈到相应的义务,只讲权利而对义务避而不谈,这是一种偷奸耍滑,是一种逃避。但是倘若真的要在义务上实现平等,那就会引出很多问题,因为这意味着很多男生更适合做的事务比如重体力活,女生也不得不做,可是男女在生理上毕竟是有差异的,有些重体力活让女生去做反倒显得反人类反社会。倘若忽视男女生理差异而去要求平等,这必然会导致很多社会或道德规范的失效,比如,怜香惜玉、女士优先、好男不跟女斗等等,这样就反而不利于男女平等了,因为倘若连起码的尊重女性的美德都没有了,那就更妄谈男女平等了。另外,当谈起怜香惜玉、女士优先等美德时,有一个问题不得不问:如果女权主义者真得提倡男女权利平等,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当我说女士优先时,女士得恭敬地说:男女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你没有必要让我优先呢?可是生活中却很少有女士会这样做,这是否意味着:所谓女权主义,只不过是女性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幌子?

        由此看来,哪怕暂时不提义务的平等,而只泛泛地谈男女权利的平等,也会导致很多问题。至于谈到义务的平等,那就更不用说了,我还是坚持那句话:谈男女义务的平等,甚至只谈男女权利的平等,简直就是反人类反社会。

        所以我赞同胡老师,男女平等得具体谈,简单地用“男女平等”这四个字来争取女性的权利,有抹杀掉男女应有的差异的危险倾向。实际上,要想平等就得首先承认某些差异是先天的,比如生理差异,正是因为有这些不可磨灭的差异,强调平等才有意义,否则,倘若男女本身就是毫无差异、完全同一的,那又何必强调同一或平等呢?

        技术哲学上有一种说法:事物的意义来自于事物之间的差异。比如,我们如今之所以觉得节假日尤其是过年没有小时候那么有意义了,就是因为生活水平的提高让平日与节日没有差异了。在以往,节日之所以让人欣喜若狂,至少单从饮食穿着方面说,是因为我们在平时吃得很差、穿得也不十分好,所以当我们在节日那天突然吃上美食,穿上新衣服时,才会觉得特别珍惜,特别有意义。而如今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平日的吃穿基本上与节日没有什么差异了,因而过节日也就意味着再多过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平日。同样的道理搬到男女平等上也一样,提倡男女平等,首先就得承认某些不可改变的差异,正是这些差异才让男性的力量在女性看来显得有男人味,让女性的回眸一笑在男性看来显得有女人味。企图让男性变得像女性一样柔弱或企图让女性变得像男性一样阳刚都是可笑的。这并非我的臆想,实际上我真的见过某些女权主义者特意将自己打扮得不那么女性化,比如,把头发剪得很短或穿偏中性的衣服,以减少男女天生就有的差异。

        最后,系统科学不也总是提倡多样性吗?生物圈正因为存在着多种物种才不会死寂,人类倘若因为觉得其余的物种可能会抢了自己在地球上的霸主地位而对其他物种赶尽杀绝,那结果只会适得其反:当地球上没有任何别的物种时,人类只会乖乖被饿死。系统科学总是强调的是,差异与多样性导致生存,而单一则导致灭亡。倘若哪天男女真的处处平等了,那人类估计也离灭亡不远了,因为男女做爱本身就意味着男女的某些不平等,抹杀了这些不平等,就意味着抹杀了人类天然的繁殖。

        当然,我上面的说法也许有犯“稻草人谬误”的嫌疑,因为女权主义者可能会争辩说,她们所强调的权利平等并不是男女处处平等,因此我对她们做了误读。可是当笼统地强调男女权利平等时,很难不让人想到她们有强调男女处处平等的倾向,否则哪些事情可以被看做权利,哪些事情又不该被看做权利呢?这是否有一个确定的标准?

        至于如果不用“平等”或 “数据”来表达男女权利还可以用什么比较好的表达方式,这个问题我暂时还无法回答。似乎除了在具体的情况下来具体地谈论男女平等外,也没有更好的方式来谈论了。不知道胡老师对男女权利是否有其他更好的表达方式?另外,顺便提一句,你的博客好像刚才又被垃圾评论攻击了。哈哈哈哈。

      2. 你的偏见较深。我不同意你的说法。所谓“重体力活”,没有人认为女性在这方面与男性等同,女权主义不可能有这么肤浅。女权主义当然考虑到这一点,我的意思是,即便最”low”的女权主义也应当考虑到这一点。你以为她们没考虑到,把她们无限贬低后批评,这是偏见的体现,你似乎没有认真对待她们的观点就草率判断。

        女权主义的一切谈论,首先是以现代社会为前提的。在现代社会中,“体力活”早已经不是关键性的义务了,体力劳动顶多只是一种职业选择,而不是一种社会义务,现代社会中男性究竟承担了哪些体力义务呢?徭役早已废除,兵役男女皆服,那么你倒是说说男性承担了哪些额外的义务?比如家庭生活中的体力劳动,大扫除之类,难道真是男性承担得多吗?

        而且体力差异不仅存在与男女之间,在同性之间也非常明显,比如史蒂芬·霍金显然承担不了什么体力活,但我们应当因为他少尽义务而剥夺他的一些平等权利吗?怎么对待体力弱的男性,就怎么对待体力弱的女性呗。

        所谓“怜香惜玉”,就典型的是一个审美问题。我个人认为,男性出于尊重和性别差异感,对女性更多表达疼爱、关照,这从原则上没什么问题。但实际上,许多男人标榜自己怜香惜玉,其实真的尊重没多少,实质是大男子主义的表达,他们的意思是,女人就应该像温香软玉那样柔弱无助地等候男性去关怀,因此花瓶是女性的理想形象,至于女科学家、女政治家之类的形象,一看就反感。对于这类男性而言,还是趁早不要“怜香惜玉”的比较好。这类男性对女人的“呵护”,趁早不要最好,这决不是什么倒退,反而恰是女性主义的基本诉求:男人啊,不要再自以为是了。

        男性阳刚,女性柔弱,这自然也是女权主义要打破的刻板成见之一。当然这里头分两个层次,首先阳刚比柔弱更好,这种印象应当破除,保存和开拓同样重要,阳刚与阴柔各有所长。其次,一方面我们不再把阴柔作为负面的和贬低的概念,但另一方面,即便阴柔是个好的美德,也不应当认为女性天生就应该阴柔。把自己塑造为怎样的形象,基本上完全是在相应文化环境中的后天选择。莫说先天因素方面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就算先天上有一些差别,在后天的自我选择也不应受到鄙视。你可以说“你不喜欢”女孩子做中性化的打扮,但你不能说女孩子“不应该”做中性化的打扮。你可以说某位女孩的打扮“不太好看”,但不该说某位女孩的打扮“不太自然”。“打扮”完全是后天文化的事情,和本性何干?

        你说到“比如,把头发剪得很短或穿偏中性的衣服,以减少男女天生就有的差异”——这种判断就非常扭曲诡异。她们把头发剪短显然是为了减弱男女被文化环境赋予的差异印象,哪里牵涉到“天生就有的差异”了?莫非女性天生头发长?这也太可笑了吧。

         

         

  2. 苏格拉没得底

    首先我得表明,我并没有歧视女性的意图,因为最起码的,每个人都有母亲和姐妹,将来还有自己的另一半,歧视女性就是歧视自己。如果老师说我的偏见较深,那也许是我思维或表达上有模糊的地方。我在上段评论的最后也说了,也许我真的只不过是自己竖起了一个虚假的稻草人,然后把此虚假的目标作为批判对象进行批判。如果我的确对女权主义有偏见,那正好可以借着此次跟老师的交流修正一下长久以来的偏见。

    要求平权当然无可厚非,这没有什么疑问,因为反对男女平权就意味着歧视了。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女权主义要求平等的权利应该是至少在她们看来不受男女生理差异(这里的差异并没有价值判断,我只是想表明男女本就有差异)影响的事情的权利,而且这些事情往往是社会中相对来说重要的职务,而非无关紧要的职务。可是实际上并不是所有重要的职务都像她们认为的那样不受男女生理差异的影响,尤其是考虑到生理本就参与着实践,不可能彻底摆脱这种影响。比如你说的程序员,难道男多女少的现象真的就是因为公司领导对女性有歧视吗?又比如说,理工科有些老板招研究生时的确从一开始就打算招男生,这应该也不算对女生的歧视吧?如果这也算歧视,那有些行业女性多,岂不也是对男性的歧视?但很多女权主义者的确就觉得这是歧视。

    其实我想说的是,没有必要因为某些职位男多女少,似乎就觉得女性要比男性差,因为反过来看,女性擅长做的事,男性也并一定不擅长。既然男女各有所长,那为何会有认为女性不如男性的看法呢?我想无非因为如下偏见:男性所从事的职位更重要。可是某事重不重要并不是那么绝对,女性哪怕真的在家里相夫教子,难道就真的没有在外奔波的男性重要吗?所以,我觉得女权主义没有必要在所谓重要的职务上非要与男性争个高下之分,也许这些职务重要不重要还是由男性定义的呢,在男性定义的所谓重要事务里跟男性竞争,反而是落入男性的圈套了。

    至于老师说的别的几点,我承认我存在误解。比如,穿着打扮和头发的事的确是社会规化的结果,而非先天的。但我还是想说,人本来就不得不生活于特定的社会中,后天规化出的男女外表的差异没有什么不好,没有必要刻意去抹杀这种差异,我见到的几位女权主义者基本都有这种倾向,我想多少应该有点这种意味。另外,我的意思也并非说通过体力的差异来分配权利,如果我只是这么想那就太荒谬了。这可能跟我的表达有关,不过经老师这么一说我就清楚多了。

    1. 理工科老板从一开始就打算招男生,当然算歧视,这都不算歧视啥算歧视?当然一般的反驳方式是,拿出科学数据来证明女生搞科研并不弱于男生,我并不喜欢这种“科学主义”辩护模式,但不意味着我不排斥这种态度了。我的立场更简单粗暴:这就是一个审美问题,格调问题,品位问题。如果说一开始就坚决不招非211学生,这多少还有些情有可原的道理,但一开始就否决女生,这没有任何道理可讲,就是这教授的审美取向出了问题。

      当然,我也提到,反歧视有两个层面。传统上男性和女性通常被贴上相应的对立标签,比如前者阳刚、坚强、更理性、重事业等等,后者阴柔、软弱、更感性、重家庭等等。反歧视的第一个层面是,破解前一组概念相对后一组概念的优势地位,比如阳刚比阴柔重要,事业比家庭重要。但我们相信德性不是单向度的,德性有多元的维度,理性和感性都是美德,事业与家庭都是生活,无高下之分。

      而第二个层面是,即便说两类德性无高下之分,也不能以它们作为看待男性和女性的刻板印象。比如说,你可以说:这个工作我打算找一个擅长逻辑推理的人;但你不该说:我这个工作只招男性。

      这种态度不需要什么科学数据来证明,即便就某项德性而言,女性真的比男性更弱,这也一定是总体趋势的差别,而不是个人的差距,事实上同一性别下的个体差距要远远大于不同性别之间的总体差距。随便哪一项能力,你随便拉两个男性来比较,他们的差距未必比随便拉一男一女来比较更小。

      也就是说,即便以“男女之间真的存在逻辑能力的宏观差距”为前提,也无论如何推论不出来“因为这个工作要求逻辑能力,所以一开始就不招女性”这样的结论。

      至于现在许多女权主义者为什么爱做中性打扮,我觉得是有意义的,就是要扭转你们的审美呢。衣着打扮本来就是现代人表达个性的主要方式之一,我穿个海贼王文化衫表达我是个动漫宅,穿个西装笔挺表达我是正经商务人士,穿宗教服饰可以表达我的信仰,穿中性化服装当然也是表达个性的选择。而且不同的表达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下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在清朝,割掉辫子就是要表达激烈的反抗,在民国,留着辫子则表达恋旧或保皇的思想,但在今天,男人留辫子或许只是表达自己的艺术气息,就没多少政治含义了。

      女权主义也是这样,在今日中国的环境下,整体官方意识形态仍然是鲜明的男权主义,民间的直男癌也泛滥成灾,女权主义者的言论、结社自由都遭到强力压制,在这种情况下,至少还能通过衣着来表达一下主张和诉求,那么中性化打扮就有了特别的意义。

  3. 苏格拉没得底

    我基本上赞同老师以上说的大部分说法,但有两点我保留意见。第一就是,如果从一开始不招女生就是歧视,那为何从一开始就不招非二一一就情有可原。如果说不招女生构成歧视的理由是,女生虽然总体上逻辑思维能力比男生差,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女生个体的逻辑能力都比男生差,因而如果从一开始就不招女生实际上就构成了对这些逻辑能力不那么差的女生的一种偏见和歧视。那同样的道理,虽然非二一一学生总体而言比二一一学生要差,这也许是环境使然,但这同样不意味着所有非二一一学生个体就一定比二一一学生个体更差,实际上那些非二一一尖子生甚至比二一一大部分学生更好。因此从一开始就不招非二一一不一样构成了对这些非二一一尖子生的歧视吗?二者不都属于因为对总体的偏见而波及到个体吗?区别也许在于,对非二一一学生的歧视不只是对女生的歧视,而是包含着对两种性别的部分人的歧视。但这只是一个歧视范围的差别,应该不影响它们都构成歧视的性质吧!二者要么都是歧视,要么都不是。

    某些理工科老板之所以不招女生,也许是由于他们觉得大多数女生逻辑能力以及体力不如男生,所以才归纳说,女生做理工科研究一般不如男生。他当然知道这个结论不是必然的,我想他之所以这么做,只不过是为了减小遴选过程的成本和后来获得更多的利益,我不相信倘若他真的遇到了优秀的女生还是不招。所以我还是觉得这种做法歧视的成分不大,也许你可以说他功利,说他把归纳法这种以偏概全的方法用于人显得不那么人性化,但社会科学不也经常把人作为归纳法的对象吗?总不能因为归纳得不到必然的结论就宣布它失效吧!归纳法毕竟能够提供或然性较大的结论,运用它至少能提供某种程度的简化和方便,虽然它有以偏概全的危险。

    第二点是,老师说随便哪种素质,男性之间的差异未必比两性要小。虽然你用了“未必”二字,但对于这点,我还是不太信服,这话有点说得太绝对了吧!老师之所以这么说,大概是基于以下观点:男性之间某种素质的方差比女性之间要大。但这只是意味着在某项素质上男性最尖端的人与最低端的人的差距较大,而最尖端和最低端的个体毕竟也只是少数,大多数男性还不是处于某项素质的中游?而且某些素质哪怕是都处于中游的男女之间一般而言本来就有差异,所以我觉得说随便哪一素质随意拉两个男性的差距未必比一男一女小,这话有点绝对化了。总不会随便一拉就恰好拉到了在某项素质上的这样两个男性吧:其中一个处于最低端而另一个处于最尖端。这种概率还是挺小的吧,并不那么随便就能被抽到。

    除此之外我对老师别的看法持赞同意见。其实讨论的过程中也会对自己以前习以为常的想法进行反思,感觉很有收获。

    1. 不招211和不招女生,最基本的区别难道不明显吗?因为考没考上211完全取决于后天的努力和自由选择,而是不是男生并不是努力或选择出来的。所以你是不是211是你自己的责任,因为你自己不够努力或独立选择的结果而拒绝你,当然情有可原。但因为你压根不能选择,怎么努力也不能逆转的事情而拒绝你,这能是一码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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