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技术的先进性

关于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技术的先进性

上个寒假新换了一台智能手机,HTC Desire(A8180/G7),买完之后就想记一笔,于是我总以为已经记过了……今天想起来就顺路闲话两句吧。

本来还没打算换手机的,起因是我妈想换一台新手机,我帮她参谋挑选。一开始想选的是诺基亚5230之类的经典机型,不过看到我爸妈自己去买的一台最新的64位笔记本电脑之后我改主意了。问爸妈为啥买了台64位的机子,答曰,听导购忽悠买了号称“最先进”的。既然如此,与其追捧这种空幻的“先进”,倒不如在真正先进的东西上赶一赶时髦吧。

的确,64位个人电脑虽然已经问世多年,不过主流始终是32位的,64位不可谓不“先进”。但先进的、超前的东西未必是好东西,现在仍然有大量软件没有64位的兼容版,而且爸妈又根本不明白个中的区别,于是即便是好不容易学会在网上找软件下载之后往往装不上。更关键的是,对于爸妈对电脑的使用方式而言,64位根本不会体现出多少先进性来。也许对于需要进行工程制图、科研计算或大型软件制作的人士而言,64位电脑有明显的优越性,但是对我们来说并不会提升多少。64位架构的主要好处是可以调用更大的内存和适合对更巨大的数据进行运算,但在执行简单任务的时候未必效率更高。即便是64位系统的确提升了效率,并将逐步取代32位,但这一取代在目前来说基本只是一些量变,而尚未带来显著的变革。它远远比不上16位向32位系统的转变那么重大。因为16位的DOS系统最高支持的仅仅640K字节的内存,甚至一篇博士论文就可能超出它的容量,更不用说程序代码和电子数据了。640K到4GB是一个重要的跨越。但是现在从4GB到16EB(GB的十亿倍)的跨越似乎还太超前。640K也许装不下一本厚书,不过如果电脑的功能只是用来处理书这样的数据的话,毕竟也不会超出M的量级,640K内存经过软件的合理调用还是能用的,但是如果要处理高清图片和视频等资料,那就不能不升级了。而现在,4G已足以放下几部高清电影,即便说一部特别清晰或特别长的电影可能会塞不下,但如果电脑的功能只是用来处理影像之类的数据的话,那么G的量级也足够了。如果说必须要从32位系统升级,电脑将被用来处理某些崭新的事物。而这种事物至少现在尚未进入我们日常生活的视野之中。16位到32位的变革的标志是Windows95/98的崛起,此时命令行系统才真正被图形界面的操作系统所取代,K的量级到G的量级正是象征着这一“纯文本“到“多媒体”的转折,但32位到64位的转变至少在目前来说远未铺垫出一种新的转折。也许不久的将来,操作界面会跳出图片和影像范畴,全息化,向全身的感官呈现,这样的话4G的量级肯定不够用了,64位、128位、256位等等的架构才会展示出革命性的意义。但至少现在来看,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而言,64位的电脑除了更贵和更难用之外,还没有带来什么革命性的变化。

真正革命性的技术变革往往是一种质变而不是单纯的量变。当然,我从来不说什么量变的积累导致质变这样的空话。量的单向增加可能是质变的铺垫,也可能什么都不是,事后诸葛亮当然能够在所有质变背后找到量变的基础,但对质变的理解是不能从数量的积累方面获得的。而且,重要的创造未必未必根植于更高更快更强的线性增生,反而是某些限制,从而导致的某种新的定位,才造成了变革。例如微博相比以往的博客最重大的变化是什么呢?顾名思义,它更“微”了——传统的博客一篇日志可以写几万字,当然也可以写一百来字,但是在微博你就只能写一百来字。哪种平台更“先进”?但为什么反而是这样的局限使得微博引领了新的潮流呢?总之,我们不能把某种技术简单地理解为一个固定在那儿被我使用的工具,把它的内涵仅仅理解为“效率”。每一种技术总是意味着某种生活方式,意味着日常交往世界的某个侧面。

光是运算速度的提高和内存的加大未必意味着什么值得一提的事件。要说最近真正“先进”的东西,不得不注意到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这二者都要归功于苹果公司的创造。当然,智能手机并不是苹果公司发明的,平板电脑更不是。但一个技术“创新”,并不是一个原创性的“点子”,不是一个理论,甚至不是第一款实例,而是让它真正改变人们的生活世界(一般来说,就是实现了市场化)。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把创新(Innovation)看作超出“技术”的范畴,而一个是经济学的概念。不过从我们的技术哲学来看,创新仍然属于技术的范畴,只不过所谓技术,本来就不只是那些现成的器物,技术的意义是人的生活的可能性,技术是人性的展开方式。按照这种技术观,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技术”革新,也就不可能被狭隘地理解为一个新器物的搭成,而是一种新生活的达成。

图形化的操作系统其实也是苹果公司的发明,但最后功劳和荣耀被微软占了,这也不能只怪运气差,微软确实在时机、营销、策略等方面更胜一筹。到现在,苹果终于翻了身,除了其技术上的创意,靠的也是营销和时机的把握。

iPad的发行最能体现苹果对时机的把握。记得iPad刚刚发布的时候,简直是骂声一片——它只是一个放大版的iPod,或者不能打电话的iPhone,性能是好好是好,但也比不了上网本,搭载的系统甚至比已有的iPhone还低……为啥这样一部缺乏新意的机器,会在这个时候被苹果自信满满地推出呢?结果证明,iPad确实成功了。它开辟了整个平板电脑市场,抢占了绝对的先机(占据80%以上市场),又一次成为制定标准的领导者。个中的成功之处,关键就在于时机的把握。平板电脑早已有之,甚至1960年代就已有了创意。但以往的平板电脑始终被视为笔记本电脑的延伸,更接近于电脑而不是手机,且触摸屏的意义更多地被定位为手写而非真正的触摸。而当苹果重新定义了智能手机以及触摸屏的意义之后,在理论上说,传统的电脑厂商有可能立刻改换平板电脑的思路,而其它在智能手机上成功地追随了苹果的手机商,也可能立刻砸向平板电脑市场。但结果是,这一先机再一次被苹果抢得。

在百度百科上的“平板电脑”词条上引用了比尔盖茨当年的“定义”,说平板电脑应该是x86架构的,而iPad是ARM架构的,因此根本称不上平板电脑。这显然是在说蠢话。谁说“个人电脑”就得是x86架构的?当年正是苹果真正打开了个人电脑的市场,但苹果的电脑除了最近几代,一直都坚持非x86架构,难道说它们都称不上电脑了?x86架构之所成为标准,是微软+英特尔的垄断地位所造成的,他们占领了整个电脑市场,因此成了立法者。但现在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市场早已轮不到微软和英特尔来立法了。

为什么这个市场会在现在被开辟出来?这和互联网的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如果不是为了随时随地上网,而只是为了揣一个随身的笔记本,平板电脑就不会有多大意义。智能手机的情况也是类似,如果只是为了发短信和打电话,外加导航仪和游戏机的话,智能手机也不会有什么意思。它也许提供了更好看的发短信界面,更便携的摄像头和导航装备,但这些也都是程度上的改变,而没有什么质的增添。事实上,智能手机不仅仅改变了我们以往使用手机和其它随时仪器的效率,更是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据说美国超过三分之一的(iPhone和Android)智能手机用户“起床前登陆社交网站”。人们的生活方式从起床前就开始改变了。在早餐和厕所中读报纸的习俗历经收音机、电视机和互联网的冲击下一直保持了下来,但是智能手机最有可能终结报纸的地位,例如谷歌调查显示39%用户带智能手机如厕,软件和网络已经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没有以脸谱和推特为代表的整个Web2.0(莱文森称为“新新媒介”)时代的兴起,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本身并不会带来这样的变革。当然,如果仅有那些新网站的出现,而没有伴随着互联网接入技术的发展,变革也是不完整的。制造工艺、社会关系、生活节奏和各种发明创造物之间互相牵动着,某一环节上过于超前的发展往往会碰壁或被遗忘,而一旦踩准了节拍,就可能引起共振而造成迅速而巨大的影响。

今天要赶作业,暂时就扯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再来谈谈我的使用体验之类。

5 Comments

    1. 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对于生产者的地位来说,上网本原先是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的延续,而在“电脑”一端,微软和英特尔是绝对的领跑者。而现在平板电脑却是MP3——手机的延续,苹果是这里的主宰。iPad取代上网本,意味着“电脑”领域的传统秩序被真正打破了——苹果早年在MP3和智能手机取得的成功,尚没有让苹果真正作为一家电脑公司撼动微软和英特尔的地位,Mac电脑仍然无法与微软抗衡。但现在秩序变了,苹果在MP3和智能手机领域所打下的地盘直接地延伸向了“电脑”的领域。当然,捎带着把Google、摩托罗拉、三星、高通等等企业也带向了电脑的领域。

      对于消费者而言,生活的秩序也会有所改变。上网本归根结底只是一台廉价和轻便的笔记本,人们使用上网本的习惯不至于比使用笔记本有太大的改变。但是平板电脑同时延伸了原先使用MP3和手机的习惯。就外形来说,上网本和一般笔记本电脑,都是更适合平放在桌子上,“正襟危坐”地使用的;而iPad则是捧在手里使用的。因此平板电脑的使用环境变得更普遍和更随意。根据调查,使用平板电脑最多的场合是“看电视时”和“床上”,另外在吃饭时、在厕所里、在等人时都可以随时使用。虽然说,懒人也会在床上使用笔记本,但这通常是在他会长时间呆在床上的情况下发生,而平板电脑由于快速启动和便携的构造,使得人们可以在快速切换的生活场景之间随时使用,把电脑的使用嵌入在生活的所有部分,而不再需要把使用电脑作为一项特别的生活场景分离出来。

  1. 依芜

    “重要的创造未必未必根植于更高更快更强的线性增生,反而是某些限制,从而导致的某种新的定位,才造成了变革”

    话说好像有理论观点认为人和猩猩的关系,不是人在进化过程中以黑猩猩为基础而逐步超越,而是说在人与猩猩之前的某个共同阶段,人经历了某种停滞和变向,而黑猩猩反而是“过进化”了。

  2. Pingback: 我的新手机:HTC Flyer - 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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