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自然史”(博物学)作为一种编史纲领

再谈“自然史”(博物学)作为一种编史纲领

以前写过“自然史作为一种编史纲领——刘华杰讲座感想”,提了一下这一想法,注意到我所谓的自然史作为一种编史纲领虽然与刘华杰老师的“博物学编史纲领”只是译名上的不同(我主张Natural History应译为“自然史”而不是通常的“博物学”),但是我对于这种编史方法的构想与刘老师的有相当的不同。最近和汪亮同学又聊了一聊相关的话题,又看到刘老师与江晓原、刘兵他们“好的归博物” 的谈话录。又想再写点什么了。

刘老师说到:

我一直在考虑另一条补充的道路:博物学编史纲领,或者叫科学编史学的博物学进路。……为什么想到博物学呢?理由很多,我在《北京大学学报》上的文章“大自然的数学化、科学危机与博物学”中讲到一些。在这里,我愿意从一件小事讲起:naturalist(博物学家)和 scientist(科学家)两个词。前者至少在17世纪就存在了,而后者到19世纪才出现。就人类与大自然打交道、认识世界而言,博物学家这一行当早就有了,而科学家是相当后来的职业。博物学也绝对不是西方独占的学问。你可以说哪里没有科学家,但很难说那里没有博物学家。

刘老师那篇“科学危机与博物学”或者说他扯上胡塞尔来鼓吹博物学的报告我是听过的,正如他自己也说的,扯出胡塞尔的科学危机论是“扯虎皮拉大旗”。其实胡塞尔有这么个意思吗?恐怕显然是没有的。这种对思想资源的处理方法并不是巧合,也反映出刘老师(包括吴老师一些时候)鼓吹博物学时的一个特点:各路牛鬼蛇神拿来为我所用,把有利于鼓吹博物学的集合起来。于是江晓原编那本书就干脆直白地起了个“好的归博物”的标题。

这句话应该是来自于田松老师的名句:“好的归科学,坏的归魔鬼”,那句话是说来讽刺现代的唯科学主义把一切尽善尽美的品质都归入科学之中,而把不合心意的成分排除在科学之外——例如归结于个人心理、宗教的蛊惑、传统的束缚等等。经过这样的美化,被讲述出来的科学史就成了一个光明不断战胜黑暗的英雄史。这种“辉格史观”不但造成一种历史学上的武断和草率,同时也营造了一种对“科学”的迷信,认为科学至善至美、无所不能。仿佛科学以前能、将来也能战胜任何敌人、解决一切问题似的。

而刘老师他们的“好的归博物”,在某种意义上只是把科学换做了博物,仍然是一厢情愿地迷信着它的力量。尽管刘老师等口头上也不否认博物学并不完美,比如刘老师会举出殖民时代的博物学家如何残忍地破坏当地生态的例子,但这样程度上的反思并不算深刻,传统的对科学的辉格史观同样也容许我们举出许多科学家们品行不端的例子来,但“科学”很少被作为一个整体来追究和反省。在我看来,刘老师他们同样对“博物学”本身缺乏反省,他们无非是在谈论博物学有这样那样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理想化的,而不是从历史上去追究的。

前面引的那段话就值得好好反省推敲一番。刘老师说到博物学家(naturalist)一词17世纪就有了,而科学家(scientist)直到19世纪才出现。于是就说,博物学家这一行当早就有了,而科学家是相当后来的职业。但是我们很快发现,就17世纪和19世纪相比而言,这个“相当”实在是相当不够啊,那么之前那么多年咋就没有一个概括“博物学家”的词汇呢?要知道“科学家”这个词是有前身的,那就是“哲学家”或“自然哲学家”,这个前身的概念可要早得多啊。那么naturalist(我倾向译为自然学家、自然家或自然主义者)的前身又在哪儿呢?而且,科学家的具体类型,例如“化学家”、“天文学家”、“数学家”等等,都老早就有了,而博物学家之下呢?动物学家和植物学家的词源却比naturalist还要晚!(根据etymonline)

虽然“科学家”乃至“科学”这个词本身都比较远,但是往前追溯历史时毕竟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脉络,后来的科学的确是继承和集合了之前的数学、天文学等等的学科传统,因此我们可以比较完整地讲述出一整条“西方科学史”的前因后果来,但所谓“博物学”非但概念缺失,而且其学科承继关系也很不明朗,如何可能讲出一段完整的“博物科学史”都颇成问题。

既然任何地方都不会没有博物学家,博物学这一行当早就有了,那么为什么千百年来都没有形成清晰的概念和承继线索呢?答案只能是,认为“博物学”无所不在的想法根本只是一种一厢情愿的幻觉,是一种辉格式的附会,好比说把墨子归为科学家,我们确实貌似可以在古代找出许许多多“博物学家”来,但这种处理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却是值得怀疑的。

究竟哪些人是博物学家?哪些著作是博物学著作?这是一种所谓“博物学编史纲领”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

之所以会幻想说“博物学古今中外都有,哪里都找得到博物学家”,这恐怕是基于一种基本的混淆,即认为博物知识很重要,必不可少,因此博物学也必不可少。但是我们想一想,例如“语言”重要不重要呢?但“语言学”却是一个现代概念。是不是哪儿的人都要数数呢?但西方意义上的“数学”并不是哪儿都有的。

任何地方的人只要生活,就总得知道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要知道他们的名字和性质,这些知识现在被我们称作博物学知识,这没错,但这并不意味着博物学和“博物学知识”一样无所不在。就好比说现在我们把如何算术、如何计算面积之类看作数学知识,相信每一个民族都有类似的知识,但是说数学无处不在就是另一回事了。即便放宽数学的概念,说每一个民族都有各自的数学,那么也必须谨记它的多元性,此数学非彼数学,例如中国并没有一个能够与西方之数学相对应的学术传统或知识类别,即便我们能够在中国的算术、数术等传统中抽取出一些与西方数学相对应的成就,但西方的数学和中国的算术或术数都是两回事。这也是我坚持认为应把“Natural History”译为“自然史”的一个原因,就是要提醒我们注意中国古代根本没有一个与“自然史”对应的东西。

如果要做所谓的博物学编史纲领,首先一定要好好反省究竟什么是“博物学”(自然史)。这涉及到究竟什么才是一种“知识”?怎样算一门“学科”?

“自然史”这个词比较清楚明了——它是一种对自然事物的史学研究。首先,它是针对自然事物的研究,虽然也延伸到对人造器物的分类和描述,但基本的对象是自然世界;其次,它是一种史学研究,即经验性的,描述式的具体研究,而不是一种哲学的、超验的、思辨式的抽象的研究。

于是,自然史这一学科之所以可能,首先有赖于“自然”的概念,这涉及到内在性领域的开辟,即对事物“本性”关注和兴趣,然后又涉及到自然与人文的二分,“自然界”成为了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其次,涉及到“史学”的成立,仅仅按照柏拉图的知识观,史学知识根本是不成立的——这种经验性的、具体的、俗世的、经常是时间性的描述和记录,在柏拉图主义看来大概压根就够不上“知识”,史学家和诗人是一类人。因此“自然史”在西方传统中既根植于其哲学传统——这一传统开辟出内在性的领域,启发出人们对“事物本身”的知识的探求兴趣;也意味着某种与“哲学”的进路分道而行的取向。

而中国古代首先就没有真正形成一种与人相对立的“自然”的概念,因此“自然界”也根本从未构成一个独立的研究兴趣。当然,人们有研究风物、花鸟、草木等等,但其兴趣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追究事物本性,而总是出于对人文的关怀,往往和地产、文艺和医术等关切有关。

另一种研究的兴趣也根本不在那些事物本身,那就是出于对文本知识的兴趣而做的研究。这方面中国古代和西方古代都是类似的,被归入“博物学”的许多成就,事实上完全不是出于对自然界有怎样的亲近情怀,而是完全在书斋中对着故纸堆做出来的。中国古代的尔雅名物学传统就是如此,甚至本草学传统之类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如此;西方文艺复兴早期的那些自然史学家也是如此,包括老普林尼到格斯纳都是如此。那些是典型的史学家,而不是什么热爱大自然的“自然主义者”,他们的兴趣在于疏证和汇编文本。现在我们有时候把他们的治史行为解释为工具性的,即为了了解自然知识,与其费力地跑野外采集,不如先借助前人的成就。但这种想法已经首先想当然地认定了他们的兴趣最终在于自然界,认定了自然知识高于文本知识。但事实上,在古人那里——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西方中世纪,“经典”文本的地位恐怕还要高于经验研究。例如“名物学”与其说是借助文本去了解自然,不如说是借助一些经验性的研究去对文本进行疏证和补充。在西方,直到伽利略还要用“两本大书”的说法来为直接对自然事物进行的研究能够获得哪怕是等同于文本研究的地位进行竭力的辩护,于是我们可以理解:直到这种直接的对自然事物的观察和描述活动的知识论地位终于超出了对经典的文本研究时,“自然学家”(naturalist)这个概念才得以出现,而在此之前作出所谓博物学工作的那些人大多是史学家。

在我看来,以一种“自然史”的纲领去重新梳理科学史确实是大有意义的,这一视角可能揭示出许多重要的问题:例如自然的概念、知识的概念、求知兴趣的迁移、哲学与史学的关系,沉思生活与积极生活的消长、文本研究和经验研究的关系,印刷术的意义、文艺复兴的地位等等,远远不止于反辉格和生态关怀的意义。而在刘老师所表述的博物学编史纲领中,除了应该多写一些博物学成就少写一些数理科学成就之外,我看不出那种科学史究竟会有多么新奇的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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