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现象学(一)

谈现象学(一)

最近看到祥龙大师的文章“什么是现象学?”,感觉大赞。他的这篇文章特别适合有一定西方哲学史背景知识,但又不了解现象学的人。张老师讲清楚了一些基本概念,也在字里行间体现了一些他个人对现象学的独到体验,可谓深入浅出的典范。

看过张老师的文章之后,我也忍不住想写写自己对现象学的理解,当然我的文章不可能和张老师相比,主要是为了厘清自己的概念。另外我争取写得更“肤浅”一些,完全不谈胡塞尔或海德格尔的专业术语。

汉语喜欢讲究“顾名思义”,现象学顾名思义就是以“现象”为焦点的学问了。什么是现象呢?网上随手搜出的含义是“事物表现出来的,能被人感觉到的一切情况。”

现象的日常含义就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表现出来”——现象从事物的“内部”“出来”而到了“表面”。与“本质”相对,“现象”是某种在事物外部流露出来的东西,“现象”是本质的外显。第二层意思是现象是被人“感觉”到的东西,是能够被眼耳鼻舌身触及的东西。在这方面“现象”与理性认知相对,只是感性的知觉。

这两层含义是相互构成的,因为人们往往认为,现象背后的“本质”是要通过感官背后的理智来把握的。

理智被封闭于感官之内,本质由被包裹于现象之内,所以“感官—现象”就在人与事物之间构成了一道帷幕。

于是问题就来了,哲学家们要寻求真理,那么一方面要让灵魂打破肉体的牢笼,让理智不受感官的干扰;另一方面要让真理穿透现象的遮蔽,把纷乱的表象拨开以便深入本质。

所以感官也好,现象也好,都是人认识本质过程中的阻碍,是有待穿透的东西,这是人们的日常理解,是自然而然的态度。在这种自然态度中,“感官—现象”被打上了括号,变成某种只需要穿过、越过,但并不需要深入解析的中介通道。形如:

人——(感官——现象)——本质

人们只关注本质是什么,至于中介通道,对于“人——本质”这种认识关系没有建设性,比如我们可以通过眼睛观看某物,也可以通过手指触摸某物,我们可以关注某物的发热现象,也可以关注某物的发光现象……但在以上这些不同的通达方式或显现方式之间,这个“某物”始终是不变的,“某物”现成存在,它一直都在那里等待人去挖掘,本质的存在虽然总是躲在“幕布”背后,但却与幕布的性质或结构毫无关系,即便我们偶尔也需要去分析幕布的结构或者感官的特性,但这只是为了更畅通无阻地穿过它们,而与认识本质没有关系。

说到这里,我们就注意到,把“现象”置于焦点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这是对自然态度的逆转,是把目光的焦点滞留于通常要被径直穿过的部分。

现象学的方法与其说是“加括号”,不如说首先是拆括号,把原本被括起来的(感官——现象)打开,相反,倒是把原本被目不转睛地注视的所谓“本质”放到括号里。

所以现象学首先就是这样一种关注焦点的切换,这种切换说高深也不高深,它并没有彻底颠覆一般常识中的“现象”概念,甚至可以说它仍然承认“人——感官——现象——本质”这样的认识结构,只不过注目的焦点滞留于或回旋到原先的“中间环节”。

“人”和“本质”这两端不再被认为是固定不变的现成存在,相反,这端点恰恰是通过抽象、构建和极端化而得到的。并不是先有了那个“X”,然后我们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去触及它,它通过不同的媒介显示给我们。相反,这个“X”的存在是我们在各种呈现方式之间总结提取出来的东西,是我们通过符号化的思维设定的东西。

因此这个X不是已经实现和完成了的现成物,仿佛所有的属性都早已附着在X上面,然后等待人们一点一点去发现。相反,与其说这个X是个现成在场的东西,不如说是一个缺席留白之位置,这个“空位”可能不断由感官和意向去填充。甚至这个“空位”都不是现成固定的,它的边界和性质都是有待构成的。

这样一来,那些躲在“幕布”背后的“本质”,不再与幕布的性质或结构毫无关系,相反,剥离开幕布之后剩下的只是虚无。帷幕本身是有厚度的,帷幕的结构决定了留白的空间,帷幕的阻滞决定了显现的方式。于是现象学的目的不再是千方百计去穿透或撕开帷幕,反而是要在帷幕之中探寻事物的奥秘。

那么,要怎么样才能去探究这个作为中介的帷幕呢?当然,我们需要进行“反思”,但这种反思并不能再通过一种现成化的观审,例如,我们再将中介设定为“Y”,我们把X搁在一边,但又树立起了Y,这又有什么两样呢?我们很快会发现,对这个Y我们仍然需要通过中介去认识,那就还需要追究某个“Z”……

当然,这些对Y、对Z的探究并非没有意义。比如说,事物通过仪器显示出来,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仪器的结构;图像通过视力被观察到,我们可以进一步研究眼球的结构。这些研究当然是有意义的,然而却无法帮助我们直接去理解原本的现象。例如,我们再怎么细致地告诉一个盲人眼球的结构如何,这个盲人就因此理解视觉了吗?眼球的确是视觉现象的条件之一,然而眼球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个问题光靠把眼球作为一个现成物体拆解下来研究,是难以理解的。

关键在于,作为媒介条件的眼球,和作为客观对象的眼球,其扮演的角色已然不一样了,其差距好比尸体与鲜活的肉体之间的差别。

不是说“死体解剖”对于理解“活体”毫无意义,关键在于,再多的客观研究,都需要纳入某种超越的角度,才能得到综合。例如说,只有对于那些对眼球之于视觉的意义早已有了某些先行理解的人来说,对眼球的解剖才可能被理解为对视觉的分析。

研究现成的客观对象是具体科学的任务,然而把对各种X、Y、Z的分析集中起来,并不能自然而然地得到对“Z通过Y看到X”等现象的理解。要把某一现象拆解为X、Y、Z等相对独立的环节,或者把各自独立的对X、对Y、对Z的研究统括起来,这就是现象学的视角了。

现象学不是“死体解剖”,而是把活体作为活体来研究,现象学研究生活本身。

然而,我们如何可能不把眼球当作一个客观的球体拆解开来,而是在完整而鲜活的视觉活动中理解眼球的意义呢?我们需要对视觉现象作某种非对象化的,或者说前对象化的思考。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把眼球从视觉活动中剥离开来,而是在保持视觉之“活动”的同时展开反思,这样才能体会到眼球在整个“活动”中的建构意义。

这就是张祥龙老师说的“随做而识的热思,不是做后才识的冷思”。在看的活动中把握看的结构。这种“热思”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人的思维本来就不像计算机程序那样“单线程”,在“看”的同时,人的意识本来就不是一门心思义无返顾地直冲向目标对象的,即便是最专心投入的活动中,人的意识都存在“冗余”。张老师所谓带有“盈余”的、溢出的随附意识。但“盈余”这个词太褒义了,事实上,这种盈余在许多时候确实表现为干扰和杂音,是现成化认识中有待排除的部分。比如我们盯着某一事物看的同时总是不能完全不看其“背景”,我们可以对视野中无关紧要的部分“视而不见”,但它们仍然顽固地存在于视野之内,而且随时可能让你分心打断。

如果真正分心了,转移了焦点,注目于另一个事物了,那么这无非是从现成的X转向了Y。问题在于,更多的时候,“分心”仅仅是作为可能性存在,那些可能让你分心的东西,在你尚未分心之际,就已然存在于你的视野里了,它们不仅在你分心时起作用,而在你专心致志时也在发挥作用。某一事物得以显示的“背景”,在其喧宾夺主转移你的视线之前,对于你的“专心致志”恰恰可能是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的,背景衬托出主题,恰恰是恰当的背景才特定的对象成为焦点。

眼球的存在也是视觉现象的背景,在我们“看“的同时,我们也始终在感受着眼球的存在,因而在看不清楚即”眼花“时,我们会自觉不自觉地揉眼睛。”擦亮眼睛“、”瞪大双眼“、”目不转睛“、“一眨不眨”……这些专注于视觉对象的方式,恰恰就是控制和调节眼睛的方式,这暗示出我们不仅在分心不看的时候注意到我们的眼睛,而且在专心进行视觉活动的同时,也始终对眼睛有所注意。

我们只有在这种作为视觉现象的冗余意识的眼球觉知中,才能真正理解眼球在视觉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当然其中的冗余意识不仅包括眼球,而是包含丰富的结构和层次。

当我们“看到一个对象”时,我们意识到了这一对象,但在这一视觉现象中蕴含的意识超出了这一对象,我们不仅意识到了这一对象的结构,还意识到了“看”这一活动所附带的各种结构。传统哲学把这些冗余意识视作干扰而排除,而现象学则试图抓住这些冗余意识,它不是添乱而是”盈余“,是有待挖掘的宝藏。

先讲到这里,以上其实是在讲“意向性”概念,还没讲到“本质直观”,下回再说吧。

15 Comments

  1. Pingback: 随轩 » 胡翌霖的招生启事

  2. 这个“热思”或“冷思”,我可以理解成对应到生物实验上的“in vivo”(细胞在活体内)或“in vitro”(把细胞单独拿出来)吗?
    如果这样理解,那么就是动态/功能性观察——工作中的眼球——或静态/结构性观察——眼球解剖——的区别了?似乎还有更多蕴意吧,尤其当观察工具掺杂了人的感情的时候

    1. 并不对应。无论是in vivo还是in vitro,生物实验中进行思考的都是生物学家,而不是细胞。生物学家都是在以一个局外的、旁观的、俯瞰的视角,去审视细胞。这都是“冷思”。

      所谓热思,是随做而思,是在“看”的同时反观自身,比如说,生物学家在研究细胞时,是冷思,细胞是你思考的对象。如果你想要反思你如何研究细胞之“研究”活动,那么你就不能再以细胞为思考对象,而要把“看细胞”作为反思对象。但这仍然是冷思,是在事后,你跳出了细胞实验的场景之后,做一个实验报告,然后反省实验过程。什么是热思呢?既不是把细胞作为对象,也不是把整个实验过程当作对象,而是某种非对象的、前对象的考察。在仍然身处实验过程之中的时候,正在观察细胞的同时,进行某种反思。说来玄乎,其实这种意识是每个人都自觉不自觉地进行的,现象学只是希望自觉、加强并整理这一类反思活动。

  3. Luo月明

    在线等,挺急的。来自读者的疑问:读者至今纠结“面向事物本身”或“面向生活本身”的“现象学”到底成功“现象”了啥“客体”。举个例子,常识曰“凡是发热的物体就会发光”,所以普朗克看到点着的蜡烛发出光这一现象时,就好奇了,“咿,热和发光有什么关系?”……于是,在他的不懈去蔽的探索中,发现了”黑体辐射“,提出了量子的假设,并引导到了量子力学的建立。然后半导体、激光、计算机等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衍生品出现了。可否说普朗克”看“事物的眼光与大众不同、与现象学家不同?举个例子,苹果落地的日常现象,牛顿”看“到了人类肉眼看不见的”万有引力“……例子不胜枚举,从物理到化学再到生物,这种”看“,在面向事物本质的时候,其”看者”和“看者的对象”是啥关系哟。读者还有关于胡塞尔等人关于“现象学”的读后感,客观感受,此处省略(需要理论且有理论支撑)。主观感受:怎么觉得大咖们眼中的“面向事物本身”更像是对那个事物的一种心理活动呢。看了您的分析,加重了读者的主观感受。此文是您的啥感受?

    1. 你举的科学史的例子都是错的,黑体辐射并不是普朗克发现的,更不是从蜡烛发光的现象中看出来的;万有引力与苹果落地也并无关系。黑提辐射的故事我完全没听说过,也许是你编的?苹果的故事是牛顿自己编的,为了和胡克抢优先权。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科学史的神话故事是如何可能的?为什么公众会接受这类故事,以为科学真的是类似这样发展的?这就是缺乏现象学思维了。人们把科学研究误以为是一种直接从经验现象出发归纳总结出客观规律的活动,实则大谬。

      我在关于印刷术的文章里提到,“远离自然,而非亲近自然,成为现代科学的革命之处”,现代科学的研究对象早已不是诸如蜡烛、苹果之类的经验事物,而是图表、数据和文本,以及在精密打造的实验设备中预订的实验现象。理解这一点之后,就很难轻信于那些看起来煞有其事的“科学发现(神话)故事”了。黑体辐射产生于数学上的理想化,是先有作为理想物体的黑体,再有用于实验模拟的黑箱,而万有引力也产生于之前的天文学和运动学的背景,比如开普勒构建出理想化的椭圆轨道,而平方反比律恰是理想天体呈椭圆运动的解。

      在这里,现象学的成功之处在哪里呢,就在于这种科学史的新视角,胡塞尔的学生柯瓦雷引领了科学思想史的纲领,让科学史一举摆脱了神话,走上了康庄大道。所以你要问现象学成功在哪里,我们吴门做的科学思想史就是现象学的成功应用。

      回到一般的问题,你说“现象学”到底成功“现象”了啥“客体”,这个问法本身不对,当然你的提问有些戏谑,没有认真严谨地表达问题,所以没办法回答。因为我文中已经明明白白地说了,现象学是一种“非对象化的,或者说前对象化的思考”,“客体”不就是“对象”嘛,现象学这种非对象化的思维方式成功思维了哪种对象,这问法就很奇怪。

      现象学思维的成功说大了很难,说小了很简单,很寻常。比如你买到一款新式的技术产品,你还不太清楚它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怎么用),那么一种方式是阅读说明书,对说明书中的语句进行分析和理解,另一种则是直接上手试探,在拿起放下,按下这个按下那个,对准这个对准那个的过程中理解“它是什么”。这两种途径可以互相补充,但后者可以替代前者,前者却不能替代后者。对于一个新事物的意义,我们始终还是需要“上手”才能获得某种切身的理解,而这种理解是最详尽的说明书都难以提供的。

      现象学的“热思”无非就是指这种过程,即在上手使用之时,在试探、学习、摸索之间,获得事物之所是的理解。而不只是冷眼旁观通过命题和定义去理解。

      除了针对新奇技术产品的理解是这样,针对其他各种事物的理解都有现象学的维度,比如针对科学史及其中的事件的理解,我们可以通过现成化的科学结论来解读,也可以以更现象学的态度,努力回到历史语境下,换位思考,去“还原”这一历史事件发生前后的背景条件,理解它究竟怎么发生的、有什么意义。

    1. 我文中讲了,同样是研究眼球,现象学试图“不把眼球当作一个客观的球体拆解开来,而是在完整而鲜活的视觉活动中理解眼球的意义”。同样是反思“认知”,现象学和认知科学也代表了不同的态度,科学始终是要坚持对象化思维的,这不是科学的缺陷,而是科学的特长,如果还没有明确清晰的对象化、模型化,说明科学化还不够。所以认知科学会突出“认知”过程中那些可以被摘出来分析的对象,排除变量后孤立地分析一个个对象,比如脑、神经、感觉器官、心理、语言等等。而现象学则试图在不割裂与生活世界的联系的前提下,在不把过程变为对象的前提下,反思认知过程。

      现象学和认知科学并不矛盾,但并不必然需要互相支援,比如说,某个人“懂钢琴”,有两大类含义,一是他擅于欣赏钢琴或者弹钢琴,二是他通晓钢琴内部结构(修钢琴);这两类知识当然是有关系的,但是懂弹钢琴的人未必会懂修钢琴,懂修钢琴的人又未必懂弹钢琴,甚至一个压根不知道钢琴是乐器的人,也可以对钢琴的结构达到非常精密的了解,一个压根没打开看过钢琴内部结构的人,也可能把钢琴弹得出神入化。

      所以现象学家学一点认知科学,认知科学家学一学现象学都是好的,但也并不必要。它们是不同层面上的两类工作。

        1. 这话其实过分抬高科学哲学的意义了。鸟类学对鸟当然是没用的,但这是因为鸟根本看不懂鸟类学,如果鸟能看懂鸟类学呢?鸟类学对鸟难道会没用,所谓有“鸠占鹊巢”,如果鹊懂得鸠的习性,那对待自家巢的方式当然会有所改变,可惜它们不懂。而科学家如果能够读懂科学哲学,那么当然能够对他们的工作带来指导。

          平心而论,科学哲学之于科学家,确实就好比人类学之于人,宗教学之于信徒那样,是一种站在外部的研究。人类学家是价值中立的,他可以旁观地研究食人族的习俗,不管食人是对是错;宗教学家可以悬置上帝,既不以无神论的态度,也不以有神论的态度,去研究信徒的崇拜现象,无论崇拜对象是否存在。类似于这种立场,科学哲学或科学社会学家也是悬置科学的真理性,就研究科学家的工作过程,这种研究对于一些科学家来说,是无用的,乃至冒犯的。但这些研究确实有可能在更根本的层面动摇科学家的信念。比如说,跳大神的巫师有一套技艺,人类学家显然学不到这套技艺,看了人类学家的研究,巫师也未必能够改善自己的跳大神技艺,但是或许可能对“究竟为什么要跳大神”作出某种深刻的反省。科学哲学如果要对科学家产生作用,那么也不是在具体的技术水平方面,更不会直接给出什么科学结论,但有可能对“我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之类的根本问题上产生触动。

  4. StevenLom

    我好奇的是,如果现象学科学哲学一开始是悬置科学的真理性,那到最后又是如何能够动摇科学家的信念的呢?感觉这里很微妙啊?

    1.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比如你研究一个邪教领袖,发现他背地里奸淫妇女,狂揽财富,发现这个教团里想要上位必须通过权钱交易,发现他们宣教时使用的各种洗脑技巧,等等。以上所有这些发现,并没有一条直接针对其教义,并没有肯定或否定他们传播的哪一条信条,但原信徒读到了这些,也许就突然醒悟了呢。利用权术赢得地位后的所作所为未必是不称职的,利用洗脑术灌输的知识未必是错误的,但你把玩转权术的过程和洗脑的方法揭示出来,难道不可能产生一点儿触动吗?

      科学史、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也是这样。科学史揭示出现今地位崇高的科学知识的“上位”过程并不简单;科学社会学揭示出科学家的行为和其他人一样都有经济和政治的维度;科学哲学揭示出科学的信念和方法并没有理所当然的合法性。这些揭示并没有针对任何一条具体的科学知识或信念,但许多人接触到它们,确实会有颠覆三观的效果。

      1. Stevenlom

        我的疑惑是:如果科学的信念和方法没有理所当然的合法性,但这又不会影响对于具体科学知识的判断的话,那我们是不是就不能简单地说一项科学知识是正确或错误的了?是不是这就意味着,对和错都是在一种语境下才呈现出来的属性呢?而现象学科学哲学则是对这种科学知识能够被呈现出来的语境本身的探究?

        1. 科学=正确本来就是常识的迷信,不需要现象学,英美分析哲学的科学哲学也早就揭示出科学知识的语境性,库恩的“范式”就说得很清楚了。反而是现象学,还没有放弃古老的对真理的追求,仍然追求知识的统一性,而不想只满足于揭示出个别的语境。

  5. 一个奋斗橙

    1)按照您的解读,是否可以把现象学理解为一种对现象过程的动态反思,一种不断丰富世界观的哲学方法?(就像我们说的“不能脱离语境谈问题”)

    2)它在方法论的层面(学科交叉)的价值是什么?或者说理解现象学的观念方法对我们认识世界的现实意义?
    (能否将具体实例再深入例证出它的价值,如我们通过现象学的方法“切身的理解”产品的意义之后,会有什么较以往更好的结果或者对新的实践有何指导意义?)(如果是一个善于动态反思的人,他即使不了解现象学同样能深刻的“认识世界”)

    3)如果说现象学是一个综合的动态的认知视角,它如何与其它方法区分呢?比如,生态学也讲“综合”的方法。

    4)这种带有反思色彩的哲思方式和心理学的反思有什么区别呢,觉得用心理学的视角也可以解读(强调在动态的感知过程中有意识的反思方面),例如吉布森的可供性(affordance)理论或者直接直觉论。

    5)在这些冗余意识里,除了有“待挖掘的宝藏”,是不是也具有避之不及的陷井和假象呢?这个“活动“以现角学的视角如何甄别和选择,才能得出相对正确的统一性认识?或者说,如何更好的掌握(运用)现象学?

  6. 感谢你的问题,我尝试回应一下:

    1.我不太确定你所说的“现象过程”、“动态”、“世界观”和“方法”分别是什么意思,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这样讲是讲得通的,但需要小心理解这些概念。

    例如,什么叫“现象过程”?一项实验有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一个动作有行动过程和行动结果,但一种现象的过程指的是什么?如果说有“现象过程”,那么是否也有“现象结果”?现象结果是什么?我愿意讲有一种“认知过程”,在认知活动中“反思意识”是结果,而“前反思意识”是条件,具体实践活动是“过程”。所谓“动态”如果就是“热思”、而相对的“静态”就是指现成化,那我是同意的。

    “世界观”一词,如果表示对万事万物的理解,那么现象学当然能丰富世界观,但是同样地,任何活动都能够丰富自己的世界观。去旅行去打工去扫大街都能够丰富自己的生活体验,从而丰富自己的思想观念。现象学更多地反倒是一种反省,省察自己的固有观念,打破一些既有的观念,所以未必是在做“增量”。

    至于“不能脱离语境谈问题”,接近但相对表面,这只是第一步,更进一步的是:对“语境”进行反思,当我们在做某事时,所处的语境究竟是什么呢?但是这种反思又不能以对象化的形式展开,比如我在分析某段话B,然后它的上下文是A和C,然后我说要去分析语境,然后就盯着A去分析,再盯着C去分析,这都是对象化的态度。而现象学的态度是,我仍然盯着B,却同时去反思A和C,这就是文中说的“热思”。

    2.你把“方法论的层面”打括弧叫“学科交叉”,这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你可能指的是现象学的“应用”层面,就是说,现象学对于实际生活、实际工作和其它各门学科的具体研究活动中,能够起到怎样的作用?在这方面,现象学并不是通过“学科交叉”来实现的,因为现象学本身并不是一门“学科”,它没有一套明确的理论体系,它能够为我们提供启发,但未必能提供切实的指导。

    那么现象学能不能为各种实际活动提供启发呢?当然是可能的。我最近的文章“技术哲学有用吗”(http://yilinhut.net/2019/12/14/7792.html )就提到,学过技术哲学之后,确实让我对课程教学中选择还是不选择某些技术,提供了某种启发,刺激我“多想一层”。另外,针对比特币的理解也是一例,正是因为我没有把“货币”这种东西现成化地看待,而是追究货币观念中沉淀着的意向结构,打破现成化的思维方式,这才让我很快接受比特币的“存在”。拒绝录音笔、接受比特币,这是非常实际和现实的选择,而现象学的训练在这类判断中起到启发作用。

    当然,现象学是一种思维训练的方法,但并不是唯一的方法,不读现象学当然也可能有很深刻的认识。比如练武术能增强战斗力,但不修炼无数就是野路子随便锻炼的人,可能战斗力很强。或者他练跑步、练游泳,练举重,虽然练的不是直接指向战斗力的项目,也会同时培养战斗力。练武术走火入魔反而伤残的人也有,天赋异禀不用练就特别厉害的人肯定也有。在思维和认识方面也是一样,不学习现象学,当然也可能有深刻的洞见和天才的创造力。

    3.我没有提到“综合的动态认知”啊,我提到“综合”一词是在这段里头:“不是说‘死体解剖’对于理解‘活体’毫无意义,关键在于,再多的客观研究,都需要纳入某种超越的角度,才能得到综合。例如说,只有对于那些对眼球之于视觉的意义早已有了某些先行理解的人来说,对眼球的解剖才可能被理解为对视觉的分析。”

    这里我讲的不是一般的,把不同研究角度的东西放到一起来的这种“综合”,而是指“客观研究”(对象化的视角)和“超越的角度”(现象学反思)之间的综合。当然,客观研究内部可能还有综合,比如解剖眼球的客观结构,可以涉及到物理学、光学、化学、生物学、神经科学的综合。但如果你是个瞎子,你从未用过眼球来看世界,这些所有的客观研究综合到一块,都没有办法自动地进入超越的维度——告诉你“睁开眼看”究竟是什么意义。睁开眼看的同时再返回过去综合那些客观研究的成果,才可能进一步加深我们对“看”的理解。眼球作为一个客观对象,和眼球作为“看”的媒介,这两种意义是不同的,理解前者是科学的综合,而理解后者是现象学的反思。

    就生态学来说,它所谓的“综合”也无非就是大气物理、生物学、地理学、地质学等等多重学科的客观研究的综合,这和我所说的现象学的综合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现象学还要进一步在以下两者——作为客观研究对象的“生态环境”,和作为人的生存境况的“生态环境”——之间,进行“综合”。现象学思考的是“我”的生存,“我”的感知,“我”的“境况”。生态学本身可以把“人”作为和猴子、老鼠之类并列的一个研究对象,来考察它和生态圈的关系,但何以把客观科学中所解剖的“生态环境”理解为“我生存于其中的环境”,这是需要“超越的综合”的。

    所以简单来说怎么区分,就是这种“超越性”,或者说“非现成化”、“非客观化”的态度。

    4.吉布森的可供性之类的理论我不熟,不好说。但心理学无论如何是一门科学学科,科学化就必然要求现成化、对象化。科学与哲学的关系见这篇文章“个性哲学vs.命题哲学”(http://yilinhut.net/2019/04/20/7564.html)

    5.现象学没有确定的终点,所谓动态反思,不可能驻留于静态的结果,所以当然是要通过进一步的反思来不断突破。而且我所谓“宝藏”,不是指它们都是真理,恰恰相反,作为“冗余”,它们更多地表现为对真相的干扰,“假象”当然就是干扰之一。一般的思维方式恰恰是对这些干扰避之不迭,只希望尽快清理干扰和假象,集中精神抓住真相。但现象学认为“假象”才是宝藏,假象何以为假?真相又何以为真?使得假象成为假象的力量由何处而来?这些都是有待探究的问题。

    所谓“陷阱”、“假象”、“干扰”,前提就是我有一个现成确定的目的,因此阻碍我通往这一目的地的东西,让我和这个确定的目的相背离的东西,就是陷阱或假象。但问题是,现象学思维首先要求我们“悬置”所谓真相。我们仍然朝向原本的目的,但又把它悬置,不再以它为准来进行衡量。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陷阱和假象都需要被重新思考。

    那么还有没有阻碍“重新思考”这一活动的东西呢?当然,一旦某种新的东西现成化了、变成了注目的焦点,诱使人树立起新的目的并深陷其中,那就成了新的陷阱了。所以现象学要保持“动态”,保持热思,保持对任何现成目的的超越态度。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