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讨论班井琪做报告,明显感觉井琪精神焕发,特别是最后搬起黑板来讨论海德格尔时显得意气风发的,似乎比生病前还神气,可喜可贺~
课堂讨论之后,井琪还发了邮件和微博继续讨论,我也写了长段的回应,既然他也乐意公开发表,我也转贴在博客上吧~ 井琪的原文我直接把他的长微博贴过来了(见最后),以下是我的回应:
我承认“这、那”有一种揭示出情境的功能,我对“形式指引”这个概念接受度不高,在我理解“这、那”所扮演的角色不如说是海德格尔所谓的“去远”,即“使之远而得切近”,一个“这”让我们立刻与周围世界中的最切近但又隐匿着某个事物隔开距离。
如果说这个“去远”的角色是所谓的形式指引,我当然同意。但我不同意的是井琪把这个个别的词放到过于特殊的地位——“这个da,是“形式指引词”。只有形式指引词才能带来现象学意义上的实存。”
如果说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在古代中文中,“这”、“是”之类的词往往都可以省略,那么是不是非要说,这是一个“省略”?是不是一定要把省略这些词汇的表达方式视为残缺的形态?
或者说,“省略”了这些词的表达形式同样也是完整的、饱满的,发挥去远作用的,或者说进行着所谓形式指引的,其实就是具体语境下被使用的”语言“本身(或者非语言的动作等),而不是这个语言中的一个附加的语法环节?
西方语言中有许多附加的东西是中文中没有的,例如词的阴阳性、单复数、时态等等。附加时态之后,一句话就有了某种时间上的定位,但是没有时态的中文同样也能唤出某种时间上的定位,这种时间感是由上下文语境给出的。类似地,不加“这”、“那”,同样也可以唤出一个空间上的定位。起到这种“去远、定向”作用的,与其说是附加的这些词头词尾的环节,不如说是整个上下文赋予的。
站在西方中心的视角看,就会把中文的语言结构看作是“省略”,看作某种残缺的形式。但是如果说中文本身也是饱满的、完整的,或者说在现象学上更具有源始的揭示意义的话,那么我们不妨把西方语言中的各种累赘的语法环节看作是额外的、多余的。
这些多余的语法环节起到的作用恰恰是把语句孤立化,因此西方人倾向于把语言理解为“命题”,命题是一句从情境中剥离出来的话,“这”恰恰是起到这一个剥离的作用。我们说“这张桌子是方的”时,这句话更容易被理解为一个单独的、含有一个独立的真值的,完整的命题。但我们说“桌,方也”时,我们就很难把它理解为一个独立的命题,我们需要知道它的上下文是什么,比如说“黑板旁有一桌一椅,桌,方,椅,圆。”当我们孤立地只看其中的“桌,方”一段话时,我们所作的并不是省略,而是割断,是把语境中的一段话和它的上下文分离开来打量。
简单来说的话,考虑这三句话的关系:
1、“(黑板旁有一桌子),方的。”
2、“(黑板旁有一桌子),那张桌子是方的。”
3、“黑板旁的那张桌子是方的。”
井琪的思路可能是人为1是2的省略形式,3是2的严格形式。但我认为1就是完整的,2是对1进行了一种可有可无的附加,而3是对1的截断,这种截断经由2而达成。至于揭示的任务在1已经完成,在指着桌子说“方的”这两个字时就已经完成,而2相对于1非但不是增加了情境性的指引,而是去情境化,使得语句可以独立地抽取出来,最终形成3的形式,变成一个“命题”。
分析哲学的风格是把“命题”视为语言的基本形式,而非命题性的语言则被视为命题的衍生、省略形式。而海德格尔的思路(例如存在与时间中对命题的分析)是把“命题”看作语言的一种最特殊化的衍生形式。
以下是井琪原文:
谢谢翌霖如此认真细致的回应!
从你说的“桌,方也”这句话的语文学来看,如果不考虑上下文(下一自然段再考虑上下文),显然里边的“桌”是一个“一般的桌子”或者“所有的桌子”,是“桌子本质”;这等于说“桌子的本质中含有方的要素”;这句话也可以理解为“不方者,绝非桌子”;这两句无论是哪一句,命题性都是很强才对,尽管不一定是真命题;其真值取决于“桌子本质”,而不是“这”、“情境”。而,“这张桌子是方的”里边的“这张桌子”才是个“个别实存”;即便它也是命题,它的真值仍然取决于“这”,是“本质机遇性的”(胡塞尔第一研究,晋世翔今天说的),是取决于机遇、情境。我们课上当时讨论的好像是怎么带来“实存”的问题。当然这里的作为个别事物的实存仍然是形而上学的现实性的实存;而现象学,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把“实存”这个词直接挪用解释为此在的生存,故意用这个已有词汇不是为了增加混乱,而是他以此指引出了现象学的实存观,即:离不开此在,离不开世界,情境就是世界,就是da,就是此,就是这。
当然,我也发现你强调了“上下文”。但我想回应两点:第一,我说的“这”,并不是拘泥于这个现成性的汉字(这一点我课上也说了),而是说相当于这个字的那种指引力量的东西我们都用这个字来标记了,比如我说的“有”、“是”和“惊叹号!”。上下文中,如果像你的例子说的,“黑板旁有一桌一椅”,注意,这里已经有一个“有”字了,这个上下文就提供了一个“有”,一个“there be”,一个“da”!所以这个上下文就相当于“这”,相当于“da”。第二,我们不是在这种日常语言的意义上来说的。我们在此强调的是原始词语的命名力量,和称呼的召唤力量(参见我原邮件中说的第3个层次)。所以,在这个词语命名、称呼召唤的意义上,我们课上讨论的时候连“方”这个谓词都没有;就是“这张桌子”或者“一张桌子”。
此外,你列了阿拉伯数字的那三句话,其中1号和2号都有个“有”字,尽管加了括号,导致了“da”;3号有个“那”字,还是“da”。所以我认为这三句话都是充分的,不会认为什么省略之类。尽管你加了括号,但仍然是有必要加才加的。具体来说,比如你说的“方的。”这个两个字组成的一句话,如果没有上下文,就是一个形容词,当然不是什么实存,但有了上下文,而且如前所述上下文里已经有了个“有”字,这两个字就不是一个单词了,而是一句话了。这句话的省略性本身已经勾起了上下文,上下文中的“有(黑板旁有个桌子)”字,已经提供了da。或者我不要上下文,加个惊叹号也可以:“方的!”。或者我加个句号,句号只要表示情绪也可以,参见我的原邮件。总之,某种形式的“这”已经构成了“世界”,构成了“da”,这一点也就是你为什么会加上那些括号的原因了。再次强调,我说的“这”不拘泥于这个现成的汉字,“是”、“有”和“感叹号!”和“某些类型的省略性”都可以在“实质”上是“da”。
当然,可能你举例子的这句话也不是你的主要要表达的意思。
我再好好想想你的意思~~~,随时探讨~~~
Thanks for answering:)
井琪。
首先,在“不考虑上下文”的情况下,我认为“这张桌子”与“一张桌子”相比没有什么本质的分别,如果完全没有上下文背景,没有任何情境,冷不丁说“这张桌子”,什么实存性都召唤不出来。当然“这张桌子”这句话要求一种语境,但同样地,“一张桌子”、“桌子是……”这样的句式也都要求一种语境才能理解。我冷不丁说“桌子是方的”,你突然听到这句话,就会理解为我是在宣称一个全称的命题吗?不会的,你会一头雾水:啥?你怎么突然冒这么句话出来?你想说啥?要把这句话理解为一个全称命题,也是在相应的语境下才有可能。
当然, 你宣称你的“这”并不拘泥于这个现成性的汉字,但问题是实际的讨论中你似乎不允许“一张”、“桌子”之类的句式扮演指引的角色,而非要说它们是省略了“这”,这就是我不同意的地方。我之所以要把“黑板旁有个桌子”用括号括起来,并不是表示省略,而是表示一个情境,这句话未必要说出来,也未必能精确地说出来。
你说你“强调的是原始词语的命名力量,和称呼的召唤力量”,但这种力量与“这”无关。我在安排会场,你在旁协助,我说“桌子”,或者“拿一张桌子来”,你到隔壁教室扛来了,这里我就用语词召唤来了事物。但这个时候我所召唤的既不是个别的“这张桌子”,也不是一般的“任何桌子”,我不知道你会到哪里搬桌子过来,但你也肯定不会搬一张麻将桌过来。这里的“一张”既是特指,又是泛指,既不能用“这”,也不能用“任一”来翻译。
你说“上下文就相当于‘这’”,而我认为在那些情况下毋宁说是“‘这’相当于上下文”。但上下文未必总是“这”。
Thanks for answering:)
下面我逐个自然段回复你的answering。
你的第一自然段:三点:第一,我们原来探讨的是都有情境的情况下,实际上我认为不可能存在完全无情境的对话。你现在引入“都没有情境”的“冷不丁”,也好,我们就讨论一下。第二,我们暂时不要引入“方的”这个谓词,我们的原始探讨在于“这张桌子”和“一张桌子”。第三,恰恰相反,在“冷不丁”的情况下,我说“一张桌子”,你会认为我要发表什么理论观点,无情境;比如“一张桌子四条腿”;但如果我说“这张桌子”,此时,即便我们身边此时没有任何桌子,你也会四下打量,问我“你说的哪张?没有呀?没看见呀?”,这一四下打量,就会引发一个世界,一个情境。如是,就从“冷不丁”进入了情境。
你的第二自然段:我也认为未必要说出来,不说出来,但“嘴未到,意蕴已到”,也已经从某种更广泛的“言语、道说”的意义上说出来了。此处我想说:或许我们的分歧没有我们想象的大,除了确实存在的一些差异外,其余只是语词表达上有些不同。
你的第三自然段:参看我的原邮件的第3层次。
你的第四自然段:谁相当于谁,把谁写在左边,我觉得是一样的:或许我们的分歧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但我想说的和你不一致的一点是:提供情境的上下文,一定在某种意义上,以某种形式,在实质上提供了一个“da”,你可以找找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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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不可能存在完全的无情境的对话。比如明天我碰到你时你说“这张桌子”,我就不会“四下打量”,而是会等待你继续相关的现象学讨论;而如果是在整理会场的情境下,我说“一张桌子”,你不会认为我要发表什么理论观点,你会理解为“拿一张桌子来”,或者等待我说“一张桌子上摆两个杯子”之类的指示。你说“在不考虑上下文”的情况下“这张”与“一张”如何不同,我表示反对。把“这”理解为指示和把“一张”理解为普遍性都需要语境。
你所谓第三层次区分了“作为道说的原语言”和“日常沉沦语言”,但你的这个区分到底是什么,我并没有理解。比如“拿一张桌子来”是所谓原语言还是所谓沉沦语言?
把谁“放在左边”很重要,我认为“这”是一个附加的语法元素,它标记着某种指引,记录着一次“去远”,但发挥去远功能的不是这个标记,而是整个带由上下文的语句。举例来说:好比超市中商品上贴着条形码,在有些时候,的确,似乎条形码看起来就相当于商品,你结账时撕下条形码去扫描,每一个条码都“相当于”一件商品;但实质上,我要说,商品之所以是商品,不是因为它有没有贴条形码。
当你发现有些商品没有贴条形码时,你会说:贴漏了,或者,省略了。于是在结账时店员还是要拿出一张条形码补贴,或者往电脑里输入一些代号,于是你可以说,这种代号或其它结算形式“在实质上提供了一个条形码”。这些说法是对的。但我要强调的是,你可以说每个条形码(在结账时)都相当于一个商品,但不能说商品相当于条形码,因为真正重要的是商品本身,而不是其上附加的那个条形码。条形码是现代西方超市的习惯,即便是在西方的超市中,有时也可以不用条形码,在中国古代可以完全没有条形码,我强调的是你不能把这些没有条形码的商品理解为一种省略的、缺失的情况。
条形码指示并唤出商品,”这“这个词指示并唤出情境,但从根本上说,它们只是某种附加的标记。
井琪又群发了邮件进行回应,原文见此:
我的回复:
第一,所谓海德格尔的“实存”和形而上学的实存观之间的区别,我觉得还需要更明确地分辨一下。这个问题也比较重要,不算是一个细节问题了。井琪说形而上学的实存观是“现实性”,不知道究竟意指什么。是柏拉图意义上的实在论realism,还是actuality或factuality,实际性。在我理解,形而上学的实存是一种柏拉图意义上的理念本体,而海德格尔的实存强调发生于实际生活境遇中的现实性。
你说“在形而上学的实存观下,情境中的人所说的‘一张桌子’‘所指的’‘那个东西’当然是实存,没有人会反对。”但我觉得需要反对。例如屋子里有一个大树桩子,我在上面摆上了饭菜,周围放好了椅子,另外在天花板上挂着好几张报废的破桌子,我说:找一张桌子坐好。你一般会很自然地坐到树桩旁边,而不是想方设法往天花板上跳。也就是说,这个情境中我所说的“桌子”这个能指所指称的对象本质上是个树桩。这是形而上学的实存观——它假定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本质——它要么是桌子,要么不是桌子,有一种让桌子成为桌子的普遍的理念,具体的个别的事物因为分有这一理念,所以能被称作桌子。虽然在这个情境下我们用桌子这个词指称的是一个相对而言更不像桌子原型的东西,而不是天花板上那些“更桌子”的存在,但这只是因为语言的不严格的灵活使用的结果,形而上学家认为,在餐盘下“实际存在”的始终是树桩,而不是桌子。
但存在主义的思路反对这样一种形而上学本体论,认为并没有一个脱离实际语境的,普遍的“桌子本质”,一切被称作桌子的东西并不共享某个超越的东西,而是通过“家族相似”而得到一种历史性的统一。某一个东西究竟是不是一张桌子并不是一个超越的、绝对客观的命题,而是取决于它被人使用的现实情境——因此“实存”就是人的生存,因为没有人的实际活动,没有我们围坐在旁边就餐等等这些操持和作为,桌子就不能作为桌子而实存。
第二,你说“我说的‘这’,是指‘被当做形式指引词使用时的这’,而不是说“这”这个字一定是形式指引词。”——这一点我知道。问题在于,所谓“被当作形式指引词”的,是不是只能是这、那?“一张桌子”是不是也可以进行形式指引?手指的一个动作是否可以进行形式指引?所谓“形式指引”,是否只是某些特别的词汇或语法结构的特别属性,还是说,进行着形式指引的是整个语句,以及任何工具或媒介?
第三,我感觉你对海德格尔的“Da-”太过着迷,这个词当然很重要,但不必执着不放。特别是在我们的中文语境中做海式研究而非海学研究时,我觉得最好不要过多地执着于海德格尔所用的任何一个词,能够绕过这些单词换着法儿说出“本质上同一的不同说法”才好。事实上海德格尔后期也不再流连于Dasein这个词,不是因为这个词造的不好,而是因为海式哲学的基本旨趣要求一种对语词的更开放的态度而非执念。后期哲学中更重要的前缀也许是“Ge-”(会、集)。在我看来Ge-比Da-更具技术哲学意味,你也不妨加以考虑。但无论如何,不要拘泥于任何一个现成词汇,海德格尔对我们而言的重要意义在于他的思想风格,而不在于他发明或运用的哪个概念。
最后,所谓“黑话”,在我理解事实上就是指过度“学院化”,过于执着于一些专业小圈子人才能理解的专门术语,也许你对这些术语阐释不对,也许阐释对了,但如果始终只能照着海德格尔的术语表说话而不是用自己的语言来说,那就是所谓的“满口黑话”。尊重学院传统应该体现在重视前辈工作,努力与同行对话,但就语言风格而言,我觉得应该争取“反学院化”。事实上海德格尔所运用的那些我们看来煞有介事的术语,也都是从德语的俗语中信手拈来的词汇,虽然重新赋予了含义,但其乡土之根并未拔除。语言的意义根植于土地,根植于日常民俗的使用,把这些词语连根拔起空运到中国来移植是不行的,我们的海式研究要在我们的土壤、我们的母语中重新扎根立足,这才是反对“黑话”的根本意义。
井琪的新回应:
http://ww3.sinaimg.cn/large/6074a131jw1ds9gm3u1yyj.jpg
我的回复:
既然提到了张老师,我们不妨引用张老师来看一看。
首先,你也说到张老师例举出十多个形式显示词,而这些例句是就海德格尔的用法而言的,说的是海德格尔把哪些词“用作”形式指引词,而不是说脱离了海德格尔的用法,就可以说这些词本身是形式指引词。张老师讲:
——要注意这里是“海德格尔用来表达自己思想”、“作……的理解”、“看作……”,说到底,这些所谓形式指引词是在形式指引的意义上作为形式指引词而理解,而不能在观念表示词的意义上把“形式显示词”视作一个类属,形式显示词不是“一类词”,而是词的一种用法。
“形式指引词”根本不是“数以十计”,而是取决于你怎么使用,怎么玩语言游戏,像海德格尔那样玩转了语言后信手拈来都是“形式指引词”。
其次,你仔细看一下张老师的举例。其中恰恰没有”Da“(第117、119页)。
da-sein是一个形式显示词,但da恰恰不是。张老师所举的”形式显示词“指的是对词语的某种非板结的、灵活的、钩连的、语言游戏的,因而只能在情境中领会的创造性用法。
而你却要把这些灵活的、丰富用法一举统一,”所有的形式指引词有某种等价性。也即,它们都‘到达’了实际生活经验,促成了对实际生活经验的承担,这个实际生活经验是同一的,所以它们也就都殊途同归。“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倒退,是把海德格尔已经用”活“了的语言重新板结化,”实际生活经验“是丰富的,”形式显示词“应当在其个别的使用语境中被理解,而不能像”观念表示词“那样,可以抽离语境作一个统一的理解。而你却希望对这么灵活和丰富的形式显示词做一个抽离语境的统一理解,这是倒退。
井琪的回应:http://yilinhut.net/wp-content/uploads/2012/04/jingqi-120423.jpg (这次没发长微博,不过我还是自作主张自己截了…如果再有讨论的话我也不再转到博客上来了,我的理解已经表达得差不多了)
我的回应:
我并不同意你把分歧解释为误解,在我看来争论的意义在于明确差异,我胡翌霖的哲学肯定与你井琪的不同,海德格尔的哲学肯定与胡塞尔的不同,真正走上哲学道路一定是某种特立独行的道路,如果我们都是真诚的思考者,我们就必定会有不同的理解,你特别重视“形式指引”这个概念,我则对此无感,那么我们对形式指引的理解不会完全一致。问题在于,我们的在哪儿不同。如果争论了半天,结果只是一个你的遣词造句和我的阅读理解的问题,那么这场争论就太没意思了。
你所谓的“在实行中的等价性”我也不认为存在,“等价性”这个词指的是一种可替换性,海德格尔所使用的数以十计的“形式指引词”在实行中都是可以互相替代的吗?我看显然不能吧。当然,我们说这些词有某种“一致性”,因而可以用“形式指引词”或”境遇性”等等统一的概念来描述。但怎么来理解这种一致性的内涵呢?用例举的方式,用演示,用对比的方式等等,用“形式指引”的方式指示出“形式指引”的概念。
当然,你可以从“da”,从”这”出发,来作一个演示,揭示出形式显示的用法与形而上学式的用法之不同。你在课堂上演示说”这张桌子“与”一张桌子“的对比,一开始我们也并不反对,直到你说:即便眼下的场景中没有桌子,上下文中也没提到桌子,说“这张桌子”仍然与“一张桌子”不同,到这里我们才开始质疑了。在我理解,“这”当然可以拿来说事,但它是一个示例,是一个理解的线索,我们通过”这“这个概念所理解的并不是某些特别的词语有何特别之处,而是由”这“所标示出来的情境。你虽然强调你说的”这“是“被当做形式指引词使用时的这”,但关键是,我们认为在眼下没有桌子、上下文没有桌子的情况下冷不丁说”这张桌子“时,这个”这“是不是被当做形式指引词呢?我认为不是,但你似乎认为仍是。
张老师谈论da,恰恰强调da-sein不该译成“此在”,da不完全是”这“的意思,da包含这、那、于是、因此等等丰富的含义,张老师认为翻译成”此“就把这里头的丰富的空间单调化了。因此张老师主张翻译成“缘-在”,因为da不是这也不是那,而是一个展开着的境遇。当然张老师的译法我未必赞同,但是这种顾虑是值得重视的。你现在强调“da”和“这”,我们也有很大的顾虑。尽管你从理论上确实知道许多问题,但由于对某些词汇的执念而导致某种实际的混乱。你总说你表达不够严密、不够清晰,但这种状况只是因为你的演说能力,还是说可不可能正是由于你对某些词汇的执着而导致的呢?如果说对”这“的过分强调很容易引起混乱和误解,那么这种强调是不是还有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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