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卖黑洞照片?视觉中国能,但你也能

谁能卖黑洞照片?视觉中国能,但你也能

这篇还是发在界面的约稿,但是应景地采取了CC-BY(知识共享署名 4.0 国际许可协议)授权,只要清晰标注作者信息(胡翌霖/界面时评)即可免费使用。

 

Antennas of the Atacama Large Millimeter/submillimeter Array (ALMA), on the Chajnantor Plateau in the Chilean Andes. The Large and Small Magellanic Clouds, two companion galaxies to our own Milky Way galaxy, can be seen as bright smudges in the night sky, in the centre of the photograph.
 Credit:ESO/C. Malin

2019年4月10日,人类拍摄的第一张“黑洞”照片高调发布,引起世人关注。

然而在国内,除了引发人们对黑洞的兴趣之外,这张照片还引爆了另一个话题,人们注意到,这张图片被一家叫“视觉中国”的网站收录了,还打上了版权信息——“版权所有:1995-2019©视觉中国”。有好事者还在“视觉中国”发现了国旗、国徽等图片,也被宣传了版权,顿时舆论哗然,共青团中央都加入了声讨队伍。

“视觉中国”很快撤下了国旗等争议图片,但黑洞的页面仍保留着。难道说他们真有底气持有黑洞照片的版权,不怕天文学家们来算账吗?

那么,黑洞照片的版权究竟属于谁?我们如果想使用这张照片的话,究竟要找谁授权呢?

知识产权需要尊重

首先,我们确实应当意识到,需要授权才能使用图片这件事情,其实是理所当然的。以往中国人版权意识匮乏,随便在网上搜索各种图片就可以插入到自己的网页或文章中,顶多是标注一个“图片来自网络”就称得上诚实认真了。而“视觉中国”这家公司就守株待兔,寻找各种未经授权使用版权图片的互联网公司打官司,赢得了不少赔偿,自然也就变得臭名昭著了。

且不论“视觉中国”的具体手段是正当还是碰瓷,其大义倒是无可挑剔的——毕竟图片和文字一样,都是创作者的心血,不告而取的行为当然是不对的。

就好比这次的黑洞照片,看起来模模糊糊不太起眼,但却是凝聚了全球多家顶尖科研机构整整两年的工作,动用了全球8座射电望远镜,其中最强大的一座造价就高达14亿美元。在这张照片背后凝聚了多少创意、汗水和资源呢?这样的一张照片,说价值连城都不为过。

然而由于互联网的特性,再怎么珍贵的图片或文字,一旦上了网,那么就成了随便谁点点鼠标,2秒钟不到就可以纳为己用的东西。如果这种复制粘贴毫无约束,又怎能体现对创作者们应有的尊重呢?

视觉中国真能卖图,但你也能卖

所以说,为了使用这张照片,如果必须要向天文学家们付钱,那也是合情合理的。但幸运的是,他们并不要求我们付钱,我们完全可以免费使用。

那么难道是创作者们私下又给视觉中国授权,让他们代理该照片在中国的版权吗?显然不是这回事。事实上,黑洞的照片的创作者的的确确给视觉中国授权了,但并不是私下交易,而是完全公开的“交易”。事实上,创作者早已给包括你、我或视觉中国在内的所有可能的使用者们,发起了公开的交易,只要我们满足他的要求,就可以拥有使用这张图片,甚至从中赚钱的权利。

也就是说,不仅视觉中国有权“卖”这张照片,你我都有权利用这张照片赚钱。

这是怎么回事呢?其实我们只要去照片的发布者,欧洲南方天文台的网站上看一看就知道了。

在照片页面中,网站贴心地准备好了各种格式各种尺寸的图片供你下载,并且提示你“使用方法”(Usage)。

使用方法就是,只要你接受了CC-BY(知识共享—署名)协议,就可以非独家地,免费使用了!你甚至可以修改它,或者开一间收费小黑屋招揽观众,看一眼收80块钱,总之怎么都行,为所欲为!

自由开放的CC协议

当然,为所欲为的前提是接受这个协议,那么这个CC协议究竟是什么呢?

CC是Creative Commons的简称,这是一个2001年成立的非盈利组织,也是这一组织推行的许可证的名称,在中国大陆被翻译为“知识共享”,也有翻译为“创作共用”、“共享创意”等,感觉”创作共用“似乎更准确一些。CC协议不是一个协议,而是复数的一组协议(licenses),包括4种条件,组合起来一共有6种协议。

4种条件是BY(署名)、NC(非商业性使用)、ND(禁止演绎)、SA(相同方式共享)。其中BY是必选项(不然就叫CC0,即放弃一切版权),SA与ND矛盾(SA是规定演绎的条件),所以组合起来就是6种可能性:BY;BY-SA;BY-ND;BY-NC;BY-NC-SA和BY-NC-ND。

注意到黑洞照片的发布用的是其中最最宽松的一条,即只有署名(BY)这一项要求。也就是说,不限制商用、不限制演绎,没有附加条款。

具体来说,在黑洞照片的页面中,表明了“Credit: EHT Collaboration”字样,而授权要求就是,你必须以清晰、可见的方式把相应图片的贡献者(credit)标记出来,另外如果你做了修改,则不能把修改也归功于原始的贡献者。也就是说,你只要标明了这张图片来自“EHT Collaboration”,如果修改过,则声明修改过,然后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除了BY之外,SA(相同方式共享)也经常被使用,这就要求,如果你修改了原作品,或者基于原作品创造了新的作品,那么你仍然需要以同样的协议发布,就是说,如果你是通过CC-BY-SA协议获得改编权,那么你改编后的作品仍然要通过CC-BY-SA协议发布才行。但这张黑洞照片甚至没有使用SA条款,也就是说,我可以给它打个水印,然后收费授权该水印图片,或者禁止别人传播带水印的新图片。视觉中国当然可以这么做,你也可以这么做。

CC协议有什么好?

可见CC-BY这个协议,非常接近于放弃版权,让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作品。那么创作者又为什么要选择这种“大公无私”的协议呢?

Creative Commons的宗旨和开源软件有点像,事实上,它也受到开源协议(如GNU的自由文档协议GFDL)的启发。比如维基百科就是用GFDL,之后逐渐兼容CC协议。

CC协议的宗旨也与开源软件类似,无非是要鼓励知识的传播,激励共同创作。就好比维基百科这样伟大的作品,绝对不是某一个人或一小撮人能够完成的,事实上它也永远没有“完成”,而是随时接受全球网民的增补和修订。

除了开源社区的程序员之外,学术界是最容易接受这种理念的。自近代以来,科学研究的爆发式增长,除了归功于科学内部的理论革命之外,也必须归功于滥觞于印刷时代的无数廉价和开放的著作、期刊所构建起来的“学术圈”的兴起。正是有赖于跨越学派、跨越地域的学术交流平台的出现,学术研究不再像古代那样只是少数天才或大师的零星火花,而是变成无数人前赴后继的共同事业。一个最普通的大学生,就有可能获得相关专业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并且有可能加入最新的研究工作,站在同行的肩膀上为人类知识添砖加瓦。

学术研究就是这样一种永远不能“完成”的,随时向任何人的学习和修订开放的,“知识共享”平台。我们能够给黑洞拍照片也是这个道理,它本身就是全球各地无数科研工作者前赴后继、协同合作的产物,如果每个学者都像古代的工匠那样守着自己的“祖传秘方”,对自己的实验数据秘而不宣,那怎么可能做出这些惊人的成就呢?

在互联网时代,许多文学、艺术领域的创作者,也开始接受CC协议及其开放、共享的理念。一方面,在信息爆炸的环境下,文艺创作者想要让自己的作品广为流传变得越来越难,酒香也怕巷子深,一些创作者不希望自己的心血埋没无闻,因此宁可放弃一定的版权,以换得自己作品更多的流传;另一方面,新媒体也在改变着传统的艺术形式,文艺作品的创造过程不再只能是在自家工作室关起门来埋头创作,也有可能在开放的、互动的环境下由许多人共同演绎一部作品。

总之,CC协议推进了“知识共享”、“协同创作”的传统,也为互联网时代的创作方式开辟了新的可能性。

经过十余年的推广,CC协议在全球已经颇有影响,在谷歌或必应的搜索引擎中,搜索图片时可以专门加入CC的筛选项,更容易找到开放授权的图片。但遗憾的是,在国内,CC协议仍然是陌生事物,百度搜索中直到最近才加入了“版权”的标签,而多数网民对版权的理解停留于“收费”。如果第一张黑洞照片在普及天文学知识之外,也能刺激国人对版权问题有更多思考,那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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