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故事。情况是这样的:话说今天上午去学校囗观方阵训练,在一体围栏外观望,身边一位大概是来北大旅游地大叔拿起相机拍了两张照片,只见一流氓相的人物立刻从老远冲过来喊着让他删照片,那人老实招办后走了。见此情景,我随后也拿出相机拍摄,果然那位老兄马上又冲杀过来,嚷嚷着要我拿出相机删照片。我当然拒绝,于是流氓老兄冲上前来推搡之,好在我块头还算不小,他推不动,于是便恐吓我说里头可有军人,要进去拉三五个军人出来对付我;我说请喊,不是我想闹事,但你要把事情闹大我也没意见。我问为啥不让拍,这里是在搞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吗?这里是军事基地吗?那老兄斩钉截铁地说:对,就是在搞见不得人的事!这里就是军事基地!那人继续推我,我继续站定。最后那人就回去喊人了。当然,流氓兄到底还是没有把军队调出来,拉出来的是一个和颜悦色的白面小生,对我好言相劝,也没有让我删照片,只是叮咛说让我不要贴在网上,同时旁边小卖部老板也在求情,说本来是不让外人进的,是我把门开了等等。总之本人向来吃软不怕硬,当然也不再较劲,识相地出门了。
这件小事反映出当前中国性格的一个关键词:“心虚”。心虚的背后最关键的问题则是“名不正”。如果说国庆油刑如所号称的那样,是学生们自愿参加的,如果说在暑期集中训练确实是合理和必要的,那么为什么又要遮遮掩掩呢?又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呢?据说有些领导以奥运会开幕式的保密与之相比,那就更加难以理解了,难道某些人认为齐步走时的那些脑残的动作设计可以和奥运开幕式的问题相提并论的么?如果说在本身是机密重地的军用机场中合练时不允许拍照,那还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在北大的一体操练为什么还要拒绝拍照?究竟是什么人在害怕什么事?
想来关键之处并不在于怕我会拍到什么机密信息,而是在于怕我拿照片回去在网上张贴。并不是说张贴的照片中可能会泄露什么机密信息,而是说拍摄和张贴照片的行为本身让他们不适。无论他们为“为何需要保密”一事寻找多少冠冕堂皇的理由,其深层的心理,大概正是一个“羞”字。也许他们未必是“羞恶”(虽然我确实这么认为),但至少首先是一种害羞的情态,就好像有些人或者对自己的长相缺乏信心,或者对自己的长相能否被相片所恰当地传达缺乏信心,这样的话,就很自然地会躲闪和拒绝拍摄,就这个程度而言,如此的“心虚”还是颇为健康的。但还有两种“害羞”的情况也许在这里更加切近。第一种是,被拍摄的是最切近其本质的形象,好比裸露的耻部,又或者是在进行交欢或者别的一些私人的活动,那里不受控制地反映着其最原始的欲望,因此本能地不愿意让外人看到;第二种么,当然就是在做亏心事,也是不愿意让外人瞧见的。
在这里之所以禁止我来拍照,这几样羞耻心理也许都有。特别是指挥者的某种支配欲和控制欲。在我看来,若非是对自己的支配欲或控制欲缺乏节制乃至于趋向于施虐狂,一个人是不会多么喜欢去在几千号人面前指手画脚的。当然,也许有人要说:不是我乐意当指挥,而是要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我们必须服从……于是我们再次看到,施虐狂和受虐狂往往是相近相通的,受虐狂会在服从命令中得到快感,越是被人叫骂和对抗,就越是投入,越是自以为是。
当然,和以前一样,我说到施虐狂和受虐狂等等概念时,并不是在说他们的性格是错的、坏的或恶的,诸如SM、同性、恋物等等不同的“取向”,顶多只能说是各种怪癖,它们让世界和人性变得丰富和奇妙,本身并无可厚非。关键是,无论你是哪种性格——不应该把别的人当成和自己一样。你可以是同性恋,这没问题,然而当你在与我交往时,你不能把我也默认成同性恋;你可以是施/受虐狂,这挺好,但你不能把我也当做如此,你不能因为你觉得支配或服从很欢乐,就以为我也应该在这些活动中很自在。性格无对错之分,而只有恰当和不恰当的交往方式。没有什么事情是所有的、一般的、普遍的“人”都“理应”学会去“享受”的。
据说学校的某心理辅导老师开导参加方阵的同学们时引用了这样一条理论:“如果强奸无法反抗,那就享受它吧。”话说如果参与者都是“自愿”,又何来qj一说呢?显然人们都是“被自愿”的,这就不用多吐嘈了。另外,这样一句无奈而讽刺的说法竟然被心理辅导员堂而皇之地运用,这也是让人惊叹的事情,但这方面也不多说了。我想说的是,这句话确实是道明了当今中国体制的某些奥妙之特性,即冠冕堂皇地施行qj。qj的合理化只需几步简单的推理即可完成:
道理1:如果强奸无法反抗,那么最理智的办法就是享受它;
道理2:去做既合理又快乐的事情当然是有益的;
道理3:ZF让民众得益当然是恰当的;
事实:现行的ZF的强力使得其qj是人们无力反抗的;
推论1:理智的民众理应从ZF的qj中得到享受,因此qj是恰当的;
推论2:如果你还在抱怨,那是因为你不够理智。
在宣传和争论中,还可以提供更多角度出发地推理来进行佐证,比如qj的惯例维系着大局的稳定,打破惯例将会导致动荡不安等等……
如果推演再继续下去,如果再加入“让对方自愿接受并愉快地享受的事情并不是qj”这一条道理,就得出了“qj不是qj”这样的结果,鉴于“矛盾推出一切”,于是所有的说法就都变为合理了。
如果说我刚才的推理都是开玩笑或者说胡说八道,那么许多“官冕堂皇”的推理逻辑绝不会好到哪儿去。
不仅是最基本的推理的逻辑,和宪法第三十五条之类的事物有待“正名”,“名不正言不顺”的现象比比皆是。与其说名实不符,不如说首先是名目与法理之间的失配。对于我的哲学而言,我的论理并不特别关心“正名”的事宜,我愿意使用更暧昧和游移的词汇而不及时地给出清晰的界定。然而对于一个社会的运转而言,“正名”却是首当其冲的事务。“正名”并不是“论理”的前提,但却是“律法”的前提。若词汇概念可以任意诠释,那么再严谨的法律都将成为一纸空文。
如果一个社会不尊奉法律,而是仰仗人治,更多地借助无形的礼仪来进行约束,也许也未尝不可能。不过“正名”仍然是首当其冲的事情(本来这正是孔子的主张),深刻的道理先不论,至少由于言理不顺,要么使得施令者心虚压抑,要么使得令行不顺,整个社会从内到外各种扭曲变形。不过在这里我暂时不能说得更加明了。
关于国庆油刑还有一连串名义的问题:首先,国庆为什么要油刑?其次,油刑为什么要大学生参加?第三,大学生方阵为什么要排方阵走齐步?第四,方阵走不齐为什么是丢人的事?
以我本人的意见来说,大学生参与油刑还是可以接受的,油刑是一种仪式,无论说是抒发爱国热情也好,是展示自信自强也罢,或者是单纯地为了找机会庆贺一下、热闹热闹,油刑都是不错的形式。不过走齐步又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大多数的领导者还是相当一部分的学生都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油刑是“理应走齐步,越齐越好”呢?这种理所当然的心理背后包含着中国政治文化的某些深刻的奥秘。
齐步走和方阵列队都是罕见的事情,可想而知,它们是军营的产物。不过对于我们来说,齐步走这种“仪式”似乎是司空见惯了,而且是习以为常的了。我们是在哪里习惯了齐步走和列方阵的呢?——中小学。
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每天早晨列队,整整齐齐地做广播体操,已经成为最最日常的生活,有多少人会发现这其实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呢?在同一时间,全国千千万万的人,和着同样的曲调,做着整齐划一的动作,这样规模宏大的行为艺术竟然深深地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当然许多人会抱怨为啥非要做操呢,但就好比时常有人抱怨为什么要上学那样,抱怨归抱怨,在内心中毕竟还是感觉这是一项理所当然的事情——向前看齐、左右对齐、动作整齐……然而这种“日常”的体验,无论是从古今来看,还是在中外来比,都是极为独特的存在。在古代和在西方,这种千百号人列着方阵齐刷刷地做早操的奇观恐怕只有军营里才可能发生。而只有如中国和日本等极少数的国家在最晚近的时代(也许古代还有诸如斯巴达之类的特例?),这种奇观才变得如此日常。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广播体操的意义为何?从表面上看,它体现了中国人对体育锻炼的重视,但在深层上,在冰山之下潜藏的更大的奥秘在于——它是一种规训,奇妙的规训。它潜移默化地,甚至是以推行者也不自觉的方式,在一代一代的中国儿童心中植入了军营的习惯——齐步走是理所当然的、标齐牌面是理所当然的、听指挥讲纪律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会怀疑“整齐”的意义,即便是那些调皮捣乱的叛逆者,也往往认同“整齐”是权威,只不过自己是要反抗一下权威。很少有人会怀疑说“整齐”本身可能是极端荒谬的,是一种集体的疯癫,是不可思议的,是惊世骇俗的……
正如近代西方的政治体制是古代西方法制和重商主义等传统与印刷术的结合方能产生的东西,现代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中国传统的官僚家长制的文化定势,与某些关键的现代科技相结合才成为可能。“广播体操”正是集中体现了个中的奥秘。“广播”所代表的大众传媒技术促成了“大众”的崛起以及社会的均质化,也使得大规模地统一步调(和思想)成为可能;而“体操”则蕴含着传统的军国制、权威制和家长制。这也就是为什么广播体操恰是中国和日本等国家的特色。
这样一种奇妙的规训使得思想和身体的习惯互相加强着。不需要额外地再多灌输什么。只要让每天的广播体操成为自然而然的习惯,一整套思维模式就在孩子的心中植下了——“向他人看齐”是理所当然的、做得和别人不一致的话会显得很窘很丢人、故意破坏秩序的家伙看起来很讨厌……这些思想不需要通过言语来教导,只需要每天做广播体操,规训就达成了。
今天先写到这里。
2009年8月11日1点40分
最新评论
- Unieros
2009-08-30 18:02:43 匿名 115.155.143.75
我终于回到了可以上网的地方。妈的,新疆的网要停1年多的,之前传说的3个月纯属谣言。
我满共不到十个北京的高中同学现在几乎都在为油刑做准备。有的在舞蹈方队,有的在奥运志愿者方队。
据说民大的学生更是倾巢而出了……
强奸理论这段时间大家都在时不时的说起。
话说这年头,连上北大都不是上北大,其实是被北大给上了。 - 古雴
2009-08-31 00:26:21
舞蹈方队那是啥。。。北大三千壮丁出阵。。
- unic
2009-08-31 01:15:17 匿名 115.155.143.75
据说是给张艺谋干活的,每天能拿工资40、50元!北科还是央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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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7 11:58:55 匿名 125.35.1.42
没人强迫你“觉得”“丢人”。想想你自己已经陷入了怎样的“座架”吧。
关于齐步走杂谈二
古雴 发表于 2009-08-11 23:52:46
关于齐步走杂谈二
上一回写到广播体操这一种规训使得“整齐的方阵”成为优秀的标准,咱的方阵走了个倒数第一,上上下下从领导到学生都感到十分丢人。
啥叫“规训”呢?规矩、训练。或许也可以用“调教”之类的词汇。不过,除了许多有意识的,明显的指导和训练这样的方式,文化的“规训”往往是以更为隐蔽的方式进行的。就比如说广播体操,在表面上是为了身体健康的训练,但是隐含着的,在训练者和被训者的无意识间进行的,是某种审美判断的规训。这就是所谓的“潜移默化”。在这样一种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不仅仅在思想中,而且其审美感受中,都得到了特定的“驯化”。这种耳濡目染的文化驯化甚至可能让一些他人看来极度变态和匪夷所思的事情,变成理所当然的美好的标准。
作为已然深受广播体操驯化的人们,我们即便能想到这种可能性,也不太容易实际感受到这种“整齐”之习俗是多么的诡异。不如再举若干其他文化中的实例来说明这种美学规训的力量。
话说缅甸南部有一个布岛族,这个民族有一个习俗——以长脖子为美,该族的女人从小就要在脖子上不断地套铜圈,让脖子伸长,据说最多可以叠入二十多个铜圈。
再话说埃塞俄比亚有一个盘唇族,以大嘴唇为美,其中只有贵族的孩子才有权从小往嘴里塞铜圈把嘴唇撑大,在那里樱桃小口的女人是嫁不出去的。
当然,中国古代也就有裹小脚的风俗之类,亦可为例。
作为相异文化中的旁人,我们去看那些长脖子的和大嘴唇的人们,大概都会感到无比惊异——怎么会以这种变态的模样为美呢?然而,难道是那些民族的人们为了坚持习俗而违背自己的感觉吗?恐怕不是。他们恐怕确实是真心地认同那样的审美标准——脖子越长越美、嘴唇越大越美、双脚越小越美、走步越齐越美……他们确实会认为:一个小嘴唇的孩子对其家庭来说是可耻的、一个走得散乱不齐的队伍是丢人的。
要怎么样去反驳那些身处于某种变态文化之内的人呢?要怎么样才能自觉地发现出自身文化中的变态之处呢?也许文化本身就注定是某种变态,是某种对自然状态的扭曲和重塑。然而,对于这些扭曲和重塑的形态,能不能给予某些更深刻的评价呢?一个盘唇族人要如何面对自己的文化和习俗呢?即便我们仍然尊重自己的文化,我们也能努力去不断地超越我们思维的局限。
2009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