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哲学讨论提纲:宗教经验中的神圣实在是否真实存在?如何得知?

宗教哲学讨论提纲:宗教经验中的神圣实在是否真实存在?如何得知?

我是学科学哲学的,不妨从几个有关科学的例子说起:

第一个问题:我们能否或如何经验到“力”?

“力”这个概念用得非常普遍,说重力、压力、磁力、拉力等等。但我们是如何经验或认识到“力”的存在的呢?事实上,我们是不会直接感受到“力”的。我们用手触摸或掂量某物时,我们可能说我们感受到了压力或重力,但事实上,无非是我们在触觉上受到某些刺激罢了。而在另一些时候,我们并不通过触觉,而是比如看到两块磁石互相吸引,看到弹簧拉伸变形,我们也会说这是磁力、拉力等等。最后,星球与星球之间的联系,原子与原子之间的联系,几乎是一切事物之间(物质上)的相互联系,我们都称之为“力”。我们看到,“力”这个概念在古代可能是根本没有的,或者顶多只是“压迫”之类的含义。

但是,这个概念在近代急速膨胀,最终成了一个几乎无所不包的东西,几乎存在于在任何一种经验之中。我们把各种通过不同感官得到的,五花八门的现象,都以“力”这一个概念统括之。但问题是,这个无所不在的“力”究竟是什么?它是一个东西?(如果是不同的东西为什么又都叫做力?)它存在吗?它在何种意义上是真实的?如果我们深究下去,将发现这个问题远远不如想象中那么容易回答。“力”是一个极其神秘的概念,它无所不在,甚至可以说整个世界由它构成,但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谁也说不清楚。牛顿也说不清楚,牛顿的一句著名的话“我不构建假说”就是在与力的本质有关的讨论时说的,最终牛顿还是求助于上帝,牛顿的世界还是需要上帝来经常维护的。而到了后来,力的神秘似乎被逐渐遗忘了。人们用着这个概念都觉得顺理成章,没什么可奇怪的。

发生了什么呢?在我看来,在某种意义上,“力”取代了“上帝”的地位——至高无上、绝对的、永恒的、支配一切的、统括一切的、推动一切的、无所不在的、无需置疑的……现代的世界从上帝的创造变为了一个力学的世界,我们经常说的所谓机械自然观其实也就是力学自然观的不同译法罢了。但事实上我们从未说清楚“力”的本质,“力”的神秘性并不亚于上帝啊,对于上帝,我们还可以说祂是全知全能全善无限者永恒者等等,但对于“力”我们几乎什么都说不清楚!(词典上顶多只能给出适合宏观物体的定义)

第二个问题,我们说现代的世界一方面是一个力学的世界,另一方面是一个唯物主义的世界,力无处不在,一切都是物质。那么“物质”究竟又是个什么东西?我们如何经验物质?物质是否真实存在?

这个问题看来比第一个更加荒唐——如果说物质都不是真实存在那么什么东西真实存在啊?但是,究竟什么是物质?词典定义是:“指任何具有质量、可以察觉和测量的东西,所有物质都是原子构成的,而原子则是由基本粒子构成的。”[1]这个定义里头其实问题一大堆。首先,物质的现代定义与古代其实完全不同,毋宁说是正好相反!亚里士多德怎么说的:“关于物质我指的是那种自身既没有质,也没有量、也没有事物得以被确定的任何属性。”[2]正好是完完全全相反:现代人说有质量的,亚里士多德说没有量没有质,现代人说可察觉和测量,亚里士多德说没有任何属性。我们说一个概念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其含义有变化有衍生是很正常的,但竟然正好完全颠倒过来真是很少见吧?这个概念是怎么个发展过来的,实在值得考察,我以前就此写过一篇短文,这里不多说了。

说所有物质是原子构成的,原子是基本粒子构成的,这里当然又有混乱,因为基本粒子显然不是原子构成的,那么就不是物质了吗?当然,我不必在这里钻牛角尖。我要提的一个问题是,原子(或者说分子、电子都行)是什么东西?我们有关于原子的经验吗?原子真实存在吗?

很显然,我们不可能直接用一般的感官去知觉到原子。如果请一位物理学家来向我们展示原子的存在时,他或许会带我们进实验室,打开某些复杂精密的仪器(可能是“威尔逊云室”或“盖革计数器”之类),然后做某些深奥难明的操作——很像巫师的神秘仪式——然后,比如我们看到显示器上出现了一条模糊的轨迹,或者听到盖革计数器发出咔嗒的响声。物理学家便告诉我们:喏,这就是电子!然后由于我们对身着白大褂看起来神圣庄严的祭司——噢不,是物理学家——的无比信任,以及对其高深奇妙的仪式——噢不,是科学实验——的深深敬畏,于是,我们便说:哦,真奇妙,我看见了电子!

但是,自始自终,我们只不过是看到了一条神秘的轨迹,或者只是听到咔哒的一声而已,我们在何时看见了电子呢?我们之所以会认为自己看见了电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祭司”的权威与“仪式”的神秘。而科学家之所以“看得见”电子,则是因为他们所学习的理论,这套理论宣称揭示了世界的奥秘。但是,在没有深入学习并掌握这套“奥秘之学”的,同时又对于“祭司”和“仪式”的神圣性毫无信任的人们看来,云室中的轨迹或盖革计数器的咔哒声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更不可能是对所谓“电子”的演示。

事实上,在力学世界观中,我们是无法追问力或物质的“本质”的,因为力和物质正是一切的“本质”;我们也无法要求得到力或物质的真正明确的展示,因为一切现象都是力和物质的展示。这样的一种地位,本来是属于上帝的。

第三个问题,当我们经验到“彩虹”时,彩虹是真实存在的吗?或者只是幻象?

我们觉得彩虹似乎是真实的,因为当彩虹出现时,在场的所有人都能看见。但彩虹是什么啊?事实上,彩虹无非就是经过折射与反射的太阳光罢了。更要命的是:在同时同地,不同的人所看见的彩虹是同一条吗?事实上,每个人看到的彩虹的“所在”都是不同的,因为彩虹只是光的折射和反射造成的,人眼所看到的彩虹的视角一定在40度(紫光)到42度(红光)左右,也就是说,站在不同的位置观看彩虹时的视角也是一样的,每个人看到的彩虹都一定是面向自己呈圆弧形,而决不可能说在偏一点的地方看到椭圆形的彩虹。也就是说,每个人所看到的“同一条”彩虹的位置都是不同的!

宗教多元论者约翰·希克有本书叫《信仰的彩虹》,我不知道他有没有想到这一层。其实在我这里彩虹是关于宗教多元论的一个极好的比喻——每一个人看到的彩虹都是独一无二的,仅属于自己的。但他们看到了什么共同的东西吗?——太阳!事实上,伟大的太阳才是所有这些彩虹经验背后的的终极实体、真正真实的存在者。然而,由于太阳的伟大,没有人能够用肉眼直视它,而只能通过它在大地上撒下的光芒,以及通过这样美妙绝伦的彩虹,我们才“经验”到了它。我们通过想象、思考,以及通过对各种经验的整理和联系,逐渐感受到了这位在诸多表面上看来五花八门的,甚至是于每个人而言独一无二的种种经验背后真正真实的,至高无上的绝对存在。

以上的若干比喻,我想已经足以为宗教经验提供辩护了。我毕竟不是个信徒,更直白的论证我就不做了。

2007年4月27日2时17分


[1] 安纳-露西·诺顿:《哈金森思想辞典》,傅志强 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05页

[2] 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1029a20:此处参考《自然的观念》中的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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