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的定义——合目的的手段or可以学会的东西

“技术”的定义——合目的的手段or可以学会的东西

最近正在准备一篇关于技术通史编史纲领的文章参加今年的现象学科技哲学会议,文章有些难产,事实上我试图通过这个课题重新去审视“技术”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在这里先偏离论文的主题,来写一下我最近的想法。

按照海德格尔的路数,我们总是要先找到一个日常的定义,肯定它的合理性,但质疑它的透彻性,然后顺藤摸瓜,梳理出它更本源的含义。

海德格尔追问“技术”,就是从技术的日常定义出发,他指出一般人对技术的理解有两条:合目的的手段(工具);人的行为。他认为这两个定义是一体的,“因为设定目的,创造和利用合目的的手段,就是人的行为。”(《演讲与论文集》)

海德格尔认为这个日常定义“正确但不真”,他从“目的”追溯到“原因”概念,最后得出技术即解蔽的结论。

海德格尔的运思当然是非常精彩的。然而我一直以来都还感觉不太满意,首先,这个定义似乎不够日常,特别是和21世纪的日常概念有一些偏离;其次,我感觉还可以从别的角度继续阐发。

在海德格尔那里,最典型的技术是锤子,还有房子、水车等,虽然他提到了一些现代技术,比如水电站、雷达站,但这些与古代技术呈鲜明对比的现代技术,其实在我们这一代的生活世界中也相对陌生了。而在我们身边,最典型的“技术”是什么呢?是手机、电脑、网络。总之,是IT(信息技术)。当我们看到一些关于“技术”或“科技”的新闻时,大多数情况下都在谈论的是IT相关的东西。

以锤子为例讲技术,合目的的手段这个定义似乎没什么疑问。那么以“手机”为例来谈技术呢?手机是一个合目的的手段吗?什么目的呢?通话?发短信?这曾是“移动电话”的主要“目的”,但对于今天的智能手机而言,这些目的早已变得很次要了。手机可以用来上网、打游戏、社交、看地图、看时间、看天气、等等等等。

我们都知道手机是技术,但如果说它是一个合目的的手段,这就有点让人困惑了——手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手机似乎有很多很多“目的”,但如果问我要一台手机是为了什么目的,似乎哪一个目的都不是最确切的指向。事实上,手机或电脑更像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与其说是它们为了什么目的,不如说它们提供了许多目的。一个又一个新的“目的”是在玩手机过程中被发掘出来的。

“合目的的手段”这句话似乎暗示了“目的”是先行存在的,然后找到一个手段去“合”它。但在手机、电脑之类的情形中我们发现,与其说我们是去找到一个工具来合乎目的,不如说是从一个工具中去开发出合乎它的目的。同样一台手机,随着我不断上手和不断开发,它所“合乎”的“目的”是在不断变化的,我最初更多地用它打电话,后来则主要用它上网,有时还用它拍照片等等。手机的目的在变,那么手机之为手机的本质是什么呢?

当然,说手机是一个合目的的手段也不错,在任何一个具体的语境下,被使用的手机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目的。但这些目的并不是先行就有的,与其说手机是一个是合目的的工具,不如说是生产目的的工具。

记得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爸给我买了第一台电脑(586),再后来又开通了拨号上网。当时他并不清楚电脑究竟能做什么,只是觉得它是新潮玩意,据说很有用,本着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原则,就买来给我学着玩了。对我来说,我最初也不清楚这电脑究竟能做啥,我知道它能用来打游戏,但我也知道它不止可以用来打游戏,至于它究竟能做啥,我边玩边学,找出了越来越多的用处。

我的经历应该是典型的,现在的孩子最初接触到智能手机估计也是这样,它首先是作为一个类似玩具的东西被上手的,玩具并不向外指向某些目的,或者说它本身就是目的。但手机或电脑又不仅仅是“玩具”,它们确实是最典型的“技术物”,还有什么比它们更适用于“技术”一词呢?

像手机、电脑这样的技术物,我们不妨称之为“多媒体技术”,它们是多重媒介的聚合,“通过”它们可以指向无数的目的,呈现不同的对象。这类技术是电子时代的特产,它们不同于海德格尔所描述的作为“订置”的“现代技术”,但它们究竟是更封闭的“集置”,还是古代技术的升华,还很难说。

无论如何,以手机和电脑为例,我们能否找到一个比“合目的的手段”更贴切的基本定义呢?技术究竟是什么?

“合目的的手段”中最成问题的倒不是“目的”一词,而是“合”,让人感觉似乎是“目的”是现成的,然后去合乎它,就像合理、合法,又好比真理的符合论,也是讲命题需要去“合乎”某个现成在那里的东西。然而我们看到,这个“被合乎”的东西并不是现成摆在那里的参照物,而是随着手段的运用逐渐被生产出来的。

所以,这个“合”更确切地说,应该是“会合”之“合”、“磨合”之“合”,不是一方向另一方趋近,而是双方互相交互,经过摩擦和试探,逐渐会合到一起。在会合的过程中,双方都在发生改变。

“会”这个词很奇妙,它还包含能用、善用的意思:我会用电脑,会使手机,会抡锤子,这都是表示我对某项技术的掌握。但什么叫“会”呢?这个意义上的“会”与“会合”仍然是一致的,“会用”也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任何技术都需要我们去“学会”。

“学会”技术的过程恰好就是让手段与目的相“会合”的过程,学习未必是简单地模仿一套使用现成手段达成确定目的的刻板程序,学习是一个探索和交互的过程。即便有一本说明书、教材或一个老师教你如何使用电脑,你所掌握的用法往往也会远远超出老师的传授,更何况,在许多情况下,孩子学会用手机和电脑基本都是无师自通的。

为什么人可以无师自通地学会某项技术呢?一方面,因为技术总是“人的延伸”,是为人的身体而设计的。另一方面,使用技术的方法总是以某种形式被“储存”在人体之外,例如在器物的构型之中就蕴含着如何使用的提示,当你看到锤子的手柄和铆钉的钉帽时,就猜得到该握住哪里并向哪里打击。另一些提示则以文字和语言的形式由说明书或其他人向你传达,观摩他人使用技术当然也是一种学习的方式。

总之,学习的过程就是把这些外在的东西内化成自己的行为或习惯,同时也会把自己的身体外化出去,例如我可能根据自己的身体习惯调整锤子的重量和长度,我可能根据自己的偏好为电脑安装软件和升级硬件,我也随时可能把我的使用经验反馈给其他人,包括器物的制造者和教会我使用它的老师,在收到反馈后他们又可能把新的东西传达给我或下一个学习者……整个学用技术的过程是一个由内到外由外而内的双向的交互磨合。

说到这里,我试着给出一个何谓技术的新定义,那就是:“可以学会的东西”。无论是从器物层面来说,还是从行为技巧方面来说,当我们说“技术”的时候,指的都是某种可以学的东西。技术之能学会分两个层面,一是制造,二是使用,这两个层面恰好就在技术物中交会,制造者和使用者互相磨合,其结果就是技术器物的生产和传播。

有一些“制造”是不能学的,比如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一块石头,我们把它看作自然物而并不是技术物,不在于它能否被使用于某个目的(石头可以是合乎敲核桃这一目的的工具),而在于它的生产是不可学的。而人类生产的技术物,其制造过程是可学的,当然一些高明技艺的失传是另一回事,当我们说某个器物是技术物时,至少在原则上,它是可以仿制的。而那些因为技艺太过高明而难以被学习的人工制品,往往会脱离技术物的范畴,变成艺术品。当我们评价一个工匠的“技术”时,我们指的也是他学会的或者说磨练而成的那些身体习惯。顺便说一句,从炼金术开始,人们试图学习自然的鬼斧神工,制造出与自然物一模一样的人工制品,这动摇了自然与技术的传统界限,是现代技术世界的肇始点之一,但即便如此,在现代人的日常观念中,技术仍然是被当作与自然相对的概念而理解的。

“可以学的东西”似乎指的恰好是“科学”,是数理化的科学知识。但这些似乎只是“技术”之下的一个非常独特的特例,科学属于技术,是某些特别的记忆技术、运算技术、实验技术、预测技术的总和。事实上当我们谈到“学会”、“练习”这些词汇的时候,往往都与“科学”无关,例如学车、学电脑、学唱歌、学喝酒、学雷锋、学做人……这些“可学的东西”很难被归入广义的“科学”,倒是可以归入广义的“技术”。

“可以学会的东西”似乎并不是一个很日常的定义,很少有人会说出这样的定义,但往往人们是在事实上默认这一定义的。当我爸买了台电脑丢给我玩的时候,电脑在他心目中与其说是一个“合目的的手段”,不如说就是一个“可以学会的东西”。甚至当我们在谈论合目的的手段时,比如说,“你可以骑车去上学”,这时候“骑车”在作为一个合目的的手段被理解之前,首先仍是被作为一种可学会的东西来看待的,否则就根本不会有这个提案。

这个定义还有待进一步澄清,至少我一直希望把“学习”引入为技术哲学的一大关键词,另外我们还可以由此重审技术与科学的关系。

6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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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还是觉得解蔽(或呈现)这个词说的好,更符合技术的本质。另外,不管是锤子还是电脑,实际上不应该被称作技术的,他们是技术产物。技术让技术产物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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