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与道德

媒介与道德

之前那篇文章说要承上启下,其实就写到一半,原本打算从奥运说到媒介的,结果写了奥运篇字数就差不多了,而后半部分是一个更大的主题,现在再续上吧。

当时是我提到,尽管我们一方面关注劳教案,一方面在讽议时政,但另一方也为奥运会的争金夺银而激动,这并不排斥,更不可耻。最近我又转了一篇“为什么要探索宇宙”,写的是为什么在非洲每天都有孩子饿死的情况下,还要花费数十亿资金去探索火星?这些问题都涉及到某种现实的道德枷锁要束缚我们对理想的追求。当然,我试图分割这两者——唐慧与金牌何干?非洲难民和火星探索何干?

但这种撇清关系当然并不是无限度的,我们认为泰勒斯忘记关心地上的坑而沉浸星空是可取的,但如果泰勒斯的儿子刚刚掉进坑里不知生死,他老人家还在优哉游哉地仰望星空,那恐怕就说不过去了。如果不是唐慧而是我亲爹亲妈刚被捉去劳教,我却还在眉飞色舞地谈论奥运金牌,这也不太像话了。如果一个快饿死的儿童就在我身边呻吟,我却还投入在学术研究中头也不抬,这也太过残忍了。

如果我眼前有一个快要饿死——或者说只是馋得可怜的穷人——我肯定不会头也不抬地大吃大喝,而是愿意分他一些吃的,全部给他也行。但是如果我正兴高采烈地吃着生日蛋糕,你跟我说:非洲还有那么多快要饿死的饥民,你怎么好意思吃得那么开心。那么我也许会头也不抬装没听见,甚至气的把蛋糕糊他脸上。这里的区别在哪里?眼前的人和非洲难民可能都是与我素不相识的人,他们的生命的价值也并没有高低之别,他们的区别完全是相对的——相对于我的“距离”。

事实上也很少有人会认真地指责我没有把蛋糕分给非洲人——我想送也运不过去啊。难道我该为了把蛋糕分给快饿死的人而专程跨越半个地球吗?或者我们压根就应该跑到撒哈拉沙漠去和最苦难的人同甘共苦才能免于责难吗?

当然,在某种意义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可责难的,都是或多或少负着罪的。但我们毕竟相信,没有把蛋糕非给眼前快饿死的人是更该负罪的,而没有立刻奔赴非洲难民营则是一个相对而言不该被怪责的事情。

联想到伦理学中的一个经典例题:所谓的电车困境

一列疾驰的火车眼看就要轧死5个人,第一种情形是,作为现场的一名扳道工,拯救那5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扳动道岔,让火车走向另一条轨道,但那样的话却会轧死另一条轨道上的1个人。第二种情形是,假设铁轨旁的站台上有一个大胖子,拯救那5个人的唯一办法是将那个大胖子推下铁轨,这样可以用大胖子的牺牲救回那5个人的生命。

对这个问题主流的回答是:前一种情形下应该扳动道岔,而后一种情形不应该推下胖子。因为第一种情形下无辜者的牺牲只是挽救行动的一个附带的结果,而第二种情形下胖子的牺牲被作为“单纯的工具”而被利用了。关于这个标准答案的质疑,我在当年的作业中就写了许多,简而言之,这里真正的关键并不是胖子是否被作为“工具”,而是“距离”的问题。略微改变一下假设:假设站台上有一个大椅子,拯救那5个人的唯一办法是把那个椅子推下铁轨,只是碰巧椅子上绑着个胖子?或者更极端一点:胖子身穿导电的金缕衣,只要把这件衣服丢下去就能让铁路短路从而拯救那五个人,但时间来不及让胖子脱掉衣服,那么该不该连衣服带人丢下去?在这里,被作为拯救的“工具”的并不是胖子这个人,而是椅子或衣服,只不过正巧在里头还有个胖子而已,这和用另一截碰巧有一个倒霉蛋的铁轨来拯救这五个人的情形是一样的,胖子的死是一个附带的结果,他本身并没有成为工具呀。

忘掉伦理学或逻辑学的文字游戏,我们从直觉和情感的方面来感觉一下,我们会觉得扳道岔的方式是更能接受的,而推胖子的行为则教人难以下手。这是合理的。现代的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先天问题不仅仅在于:它过于注重计算价值,而非求善;还在于,即便只是就计算价值而言,主流伦理学的计算都是对象化的,客观的、绝对的视角,而并不考虑相对的“距离”,伦理学家计算着一个人与五个人的轻重,掂量着是工具或非工具的标签,但很少去计算“距离”。仅仅因为那个胖子比岔道上的倒霉蛋更“近”,我们就更有理由牺牲后者了吗?是的。人的生命并没有绝对的高低贵贱之分,但却有相对的远近亲疏之分。所谓“伦理”学放在中国语境下来说原本就是“亲疏论”,要衡量一个人的行为,不能不把他放到他所处的现实环境之中,放到他实际所有的远近之距中来看待。

现代的价值伦理学的误区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现代“价值”的误区——我们用统一的,中性的,线性的货币数值来衡量事物的价值,但常常忘了“价钱”只是所有实际的交换和交往活动的最终结果,脱离了实际的接触和交流环境,任何事物都是一文不值的。如果没有人能前来交易,孤岛上的万两黄金也毫无价值。这万两黄金的“价值”总是在它与相近的事物发生接触和交流的时候才“发生”的。

衡量一个事物的价值和衡量一个行为的“价值”一样,都并不是单纯地对其“内容”的对象性分析,而是要放到一个现实的远近之距中间来掂量的。

在我的媒介存在论里,这个远近之距也就是媒介。空间和时间上的“距离”在根本上是媒介性的,“距离”首先不是以米、厘米、毫米来丈量的坐标关系,而是由媒介显示出来的。如果我在控制室里根据指示灯、对讲机和电子按钮来控制着一切,那么即便铁轨和倒霉的胖子事实上就在墙外,他们也与我非常遥远。而如果我正从远方的监视器中观看着牺牲者的每一个眼神和情态,我就可能像是身临其境一般难以下手了。

“钱”也是一种媒介。我手边的蛋糕也许与非洲难民八竿子也打不着,然而我银行卡里的钱却是另一回事,好像我只要轻点鼠标,这些钱就可能“立刻”转移到非洲的慈善账户里去了。然后,通过电视、网络,我们又可以感同身受地看到那些地球对面的人们的生活状态,甚至让人感觉那比邻居的世界还要切近。

但我们是不是就该立刻转账了呢?并不会。虽然全球化和大众媒介让地球上每个角落都变得近在眼前,但在某种意义上距离只是被强行推平了,所有的事物都变得一样疏远。电视上刚播完最残酷的灾难之后,可能立刻就是最欢闹的庆典,所有的地点都是“平等”的,让你应接不暇,乃至错乱了对时空场景的感触力,迷失了自己的位置。甚至在真正身临其境地经历着某些景观或事件时,人们宁愿拿出相机(或手机)来,以旁观的视角拍个不停,最后回家再看,也不愿意全身心沉浸到场景之内。新媒介让本该遥远的世界迫近我们,又让我们与本该切近的世界分站两边。这是许多伦理困境的根本原因。传统伦理学的旨趣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人各据其位,如何保持好恰当的距离,亲亲疏疏,整个社会张弛有致;但现在的情况是新媒介把一切位置和距离都搅乱了,伦理学尚未适应世界的新变化。

现代伦理学也要成为“技术哲学”的一部分,伦理学必须把技术(媒介)纳入眼帘,正如技术哲学也不得不关注技术物的伦理意向那样。当我们说技术(媒介)并不是中性的,说技术有“价值负载”时,并不是意味着有一个现成的价值观,每一个技术物天生就在这个价值观里头有某个偏向:好的或坏的。事实上,人类的价值观也是历史的,是时代环境的产物,也就是说,每一种新的技术,在构造着新的生活世界的同时,都在参与制定着新的价值标尺。刀包含有杀人的意向,但杀人是好是坏呢?怎样的杀人是英雄好汉的行为呢?在一个以刀为主要武器的世界中,生命的价值是由刀参与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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