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追求”到“要求”—— “真善美”的观念

从“追求”到“要求”—— “真善美”的观念

“真、善、美”从古至今都是哲学的主题,但这三个字对人们的意义似乎发生了某些变化。

在古人眼里,“真、善、美”代表着至高的“追求”。正如哲学就是“爱智慧”、追求智慧,人们追求“真、善、美”,把它们视作至高无上的理想。

例如,传统的伦理学所追问的问题是:为了“善”,我们应当做什么?怎样的行为才是与善相称的?而以功利主义为代表的现代所谓“规范伦理学”讨论的是:行善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的行为才是善的?功利主义的答案是:善就是“最大幸福”,促进最大幸福的行为就是善的。

这两种提问似乎差不多,但有着根本的差异。前一种,以“善”为追求;后一种,以“善”为要求。前一种“善”意味着一种“向往”,而后一种“善”意味着提供“规范”。

古人劝导人们“应当行善”时,意思是:“为了‘善’,你应该做与之相称得事。”而今人劝导人们“应当行善”时,意思是:“为了……(比方说为了最大幸福),你应当做符合‘善’的行为。”

在古人那里,为什么要追求真善美是另一个问题。亚里士多德说“求知是人的本性”,孟子说的“人之初性本善”也是求善、向善是人的本性的意思。在古人那里,人应当向往真善美,这是一个基本的立足点,随后再讨论怎样的行为才是与这种向往相称的。今人则在怀疑主义的所谓批判精神的影响下,更多地纠缠于把“什么是真、善或美”的问题理解为“真、善、美的定义是什么”。其实在苏格拉底那里,我们就该了解:关于“什么是善”之类的问题是下不了一个明确的定义的,重要的是对这一问题的讨论和追索,而不是给出一个定论。

现代人的思路是:只有知道某件事物的确切含义,知道了它的定义或规定,才可能去追求它。但事实毋宁说是相反,或许恰恰是因为我们不知道“真、善、美”的确切含义,但每个人都会有某种关于“真、善、美”的观念,人们都会感觉这些概念是“好”的,但谁都没有明确地占有了它们,这才会如此不懈地追索它们。追问它们的含义乃是对它们的“追求”的一部分,而“真、善、美”这些概念最初和最根本的地位是作为人们的最高的追求和向往。但“善”到了规范伦理学中,却成了最低的要求和准则。

功利主义者认为朝向“增加快乐”这一方向的行为就是“善”,而功利主义的反对者可能提出:“快乐”不能是用来衡量“善”的指标,促进……的行为才是善……但这些争论的范式与传统的德性伦理学就是截然不同的。

类似地,现代科学把“求知”的“求”字丢掉了,科学不再是“知”的追求者,而成了“知”的提供者了。认识论和科学哲学所讨论的“‘真’是什么?”意思是:“真”的定义是什么?衡量“真”的标准是什么?——“怎样才是符合‘真’之标准的?”与“怎样才是与对‘真’之追求相称的?”是两个可能导致相似的回答却在本质上不同的问题。前者把“真”看作最低的要求,后者把“真”看作至高的理想。

“美”这一观念相比而言较为稳定,但仍然或多或少地有类似的变化——“美学”越来越纠缠于对何者为美何者为丑订立“标准”,关于“审美”的讨论渐渐变为关于“审丑”的讨论。艺术家和美学家的第一个身份应当是“美”的“追索者”,而不是“美”的“贩卖者”。

哲学家应该始终牢记“爱智者”与“智者”的分别,哲学家是“真、善、美”的最狂热的追求者,却不是它们的贩卖者。

2006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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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hjsth

    2010-03-22 18:30:37 匿名 110.6.7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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