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

方舟子:《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

方舟子:《溃疡——直面中国学术腐败》,海南出版社2001年6月

第328~329页

问:中国学术界腐败现象能否请你用几个例子说明?

答:中国学术界的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

一、论文抄袭。比如,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室主任杨敬安教授几年来至少抄袭了五篇国外的论文,而且基本上逐字逐句地从头到尾地全盘照抄,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成果,其肆无忌惮,触目惊心。

一、论文抄袭。比如,合肥工业大学人工智能应用研究室主任杨敬安教授几年来至少抄袭了五篇国外的论文,而且基本上从头到尾全盘照抄,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成果。

二、伪造履历。比如,南开大学化学系杨池明教授自称是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生命科学和健康研究所主任,而事实上UCSD根本没有这个研究所。“生命科学和健康”是杨池明在美国期间自己到圣地亚哥市政府登记的一个商用化名。又比如山东泰美宝法肿瘤医院院长于保法是媒体树立的一个留学归国人员的典型,他在美国的履历也是伪造的。

三、浮夸虚假。比如,去年8月间,陈晓宁被吹捧成“世界生物科学界顶尖科学家”,其实她带回国的是普普通通的很容易得到的基因库。

四、商业骗局。比如,现在大陆流行“核酸营养”,其实稍有点生物化学知识的人都知道外源性核酸不能为人体所用,吃多了反而有害身体,但是有些生化专家却帮助商家推销。

////——正是对这几点问题的揭露和论辩文章构成了这本书的主要部分。

从方舟子对伪科学与学术腐败的揭露与攻击来看,他算得是一位可令人尊敬的角色,如江晓原所说:“就像武侠小说中经典的一幕:远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侠’,艺成下山,突然崛起,敢作敢当,不管不顾,连续向各路成名高手挑战,几处场子,被他踢翻;几个好局,被他搅散。而且内力深长,刀法明快,几番大战,都不落下风,一两年间,名动江湖。设局高手,人人自危,都道‘方舟子来也’。”

然而,方舟子的问题也恰恰在于他的热情过高,也就是持所谓的唯科学主义的信仰太深,以至于他不能容忍任何“非”科学的东西。而我们的主张是:“伪”科学固然要批判、“反”科学的情绪也要不得,然而“非”科学、“类”科学的东西还是可以也需要尊重和维护的。而方舟子对于“伪科学”过于敏感,以至于他对于哲学、环境伦理学、科学与宗教和谐等主张的拒斥和讥讽与揭露学术腐败时的态度无异、与对待伪科学时的视角不分。

事实上,方舟子正是与我们北大科哲教研室水火不容的一大“死对头”,看以下几个文章即知:

http://column.bokee.com/67898.html

http://column.bokee.com/67723.html

http://column.bokee.com/66356.html

http://www.bundpic.com/pap/20050324/35.htm

我们在哲学系的氛围下学习过的人,应该是不会被方舟子那表面上气势汹汹、霸气十足的言语唬住,我们且不论其论据怎样,这种居高临下的口吻和粗话连篇的语调与我们时常遇到的“民哲”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在争执中我们也难免会火上心头——现在的“观众”喜欢的是盛气凌人的“大侠”风范,而不是软语婉言的儒生气质,因此方舟子和他的新语丝的“粉丝”显然要比咱们哲学系多得多,而如果我们坚持要争执个明白,那得意的也只会是方舟子——因为以他的风格,就是要骂得越凶才越能显出他的本事来。

于是经过了长期的较量,吴国盛、刘兵、刘华杰、田松他们大概已开始自叹弗如了,同与民哲的较量类似,与方舟子的较量,最佳的选择应该是不要与他正面冲突。方舟子在反对伪科学、揭露学术腐败方面的功劳还是值得肯定的,他可以作为现代“唯科学主义”现象的一个突出表现而作为“假想敌”而予以重视,但是以我们现在的功力是难以与其正面交锋的正如在上面的第四个链接中田松老师的文章中所说的:

对他只能奉行“三不”政策

我们进行学术讨论,是为了了解对方,反省自己。方舟子不是一位可以进行交流的“对手”,你要是和他辩论,会感到特别累。你要再三解释,当时不是那回事,我不是那个意思。而方舟子会一口咬定,你就是那个意思。

何况方舟子的文章也没有什么学术价值。他对科学的理解,不过是民间爱好者的水平。比如他写过《什么是科学的怀疑精神》,连科学哲学的入门都算不上。

不久前,司马南还说要做和事佬,把两方面拉到一起,沟通一下。我曾认真地给司马南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告诉他为什么我不能和方舟子先生坐在一起。下棋要有合适的对手,水平是一回事,下棋的态度是另一回事儿。如果一个人总是悔棋,敢拿着你的棋子乱放,输了就掀桌子,动不动就往你身上吐口水,你会和他玩吗?

所以,我们都接受了江晓原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导,科学史系主任)的“三不”政策:“不理睬、不接触、不反驳”——后来重新表述为“不骂人、不吵架、不停步”。

最后回到这本书上来说,方舟子的批判和揭露还是颇有力度的,无论方舟子的态度如何,我个人对他的态度将始终是尊敬的。

2006年1月31日

最新评论

mist

2006-02-01 17:56:16 [回复]

悄悄地透露一下,我是方的fans之一~

 

2006-02-01 19:11:30 [回复]

我也曾经是方舟子的fans。方舟子的热情、锐气和勇气其实是当今学界许多人缺乏的,你如果坚持做方的fans,他的这股热情是值得你学习的,不过千万不要和他学那股“痞气”,无论观点怎样冲突,作为一个学者,说话时总不要骂骂咧咧出口成脏。
我前两天刚提到:批评者越伟大则他所批评的思想的意义也往往反而越为闪耀,我们真正感到反感的并不是方舟子的批评或者其立场,而是他过分霸道的、痞气的、钻牛角尖的论辩态度。

 

2006-02-01 19:40:10 [回复]

看待方舟子,不只是我有这样一个追捧到拒绝的转变,在江晓原教授上似乎也有这样的转变。这本《溃疡》本是江晓原提议方舟子结集并推动出版的,此书的序言也是江晓原所做;然而现在提出“三不”政策的还是江晓原。实在是因为方舟子近年有走火入魔之象——包括刘兵、刘华杰等,最早对方舟子的印象往往也是挺好的,然而方舟子是杀红了眼了,无论如何,骂北大哲学系为“弱智系”,把那些原来对他十分看重的学者们骂得傻瓜不如,怎能叫人再心平气和下去?学术上观点不同,争论是欢迎的,但不要骂人呀!揭露腐败现象时骂骂人增强些气势倒不算坏事,毕竟腐败的人是见不得光的;然而我们这些做科哲的学者又不是见不得光的,我们也希望大家把观点的分歧摊到台面上心平气和地交流,而是方舟子没有耐性,态度恶劣,比如他甚至于多次毫无证据地质疑环保人士的动机,无端地怀疑其背后有利益牵扯,这种态度难道是科学的吗?——去年两门环境伦理学上我们都读过方舟子他们的批评文章,逻辑上的自相矛盾及言辞上的恶意中伤随便都能点出许多,这也难怪原先对方舟子如此偏爱的江晓原教授也会无奈地转向“三不”政策了。

 
mist

2006-02-02 15:48:32 [回复]

信用缺失是这个社会的一个弊病。由此引来的对许多公益行动者的猜疑是不可避免的。我素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这是鲁迅说的,不过到现在为止依然适用于许多领域。。。。

 

2006-02-04 19:31:53 [回复]

你方舟子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我是你的自由,你要在公共场合多次无凭据地出言讽刺我也只好报以无奈。既然你要自比鲁迅,以为骂人有理,那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没有阻止你骂人,也没有能力阻止,只好采取不理睬、不接触、不反驳的消极态度,如果你真有鲁迅那么伟大,你的光芒自然不会被历史掩盖。但无论如何,别以为世界上只有你一个聪明人,放谦虚点,真的以为你就是鲁迅啦?“猜疑是不可避免的”这没错,但这不代表不问青红皂白、不分场合地表达猜疑都是合理的。一不要太自以为是,二不要太愤世嫉俗——我希望方舟子(当然更希望迷阳)始终能保持适当的谦虚和宽容,即便不能保持这两点,也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歪曲事实、对言行负责任。

 
mist

2006-02-05 10:13:54 [回复]

Ps,似乎zhw曾经到过我们宿舍,然后一起说到你在马哲课上发言令人很不痛快的一点,ms就是发言中经常用“你”这个字。
我还是坚持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有猜疑的权利,这是最起码的思想自由。ms思想自由这一点在许多国家都在宪法中得到确认(google应该可以搜索到的,恕不举证),至于有没有实行那是另一回事。而是否有人反对?我以为有,当然依然无法给出确证。
下面以递进的形式提出三点,不保证推理的有效性,也不保证这是推理,更不保证其说服性。
要做到负责任的话,首先一点便是要正视现实和真相。这一点我无法提供证明,暂且悬搁。
如果认为这点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继续提出下一点看法,就是知道真相的权利,不应该被少数人所独有,任何人都应该有权利凭着他的意愿去追求真相。这一点我依然无法提供证明,暂且悬搁。
继续提下一点,如果一个人在认识到人们因为知道真相后会产生种种不安、混乱,那么他依然应该坚持向人们提供或揭露真相,并引导人们克服这些混乱,而不是就此把真相隐瞒。这一点我依然无法提供证明,不过可以举例。我的显卡在ger的win98中不能被识别,因而造成在98系统中不能正常显示。但是不能因为98系统不能识别它就不用这块显卡,应该寻求更高级的可以识别它的系统——所以我现在正在图谋安装ger的xp中。类似的,人们如果不能克服认识到真相后的混乱,就应该寻求克服这混乱的方法,而不是隐瞒真相。——当然,我不能证明这个类比的有效性。
最后提一个问题,负责任似乎有点含混。它是否有一个判定的标准——不提定义是因为似乎这不是一个容易界定的东西——,如果有标准,那么你认为方舟子或者其他批评者应该怎么样才算负责任?
处于不同社会岗位的人似乎应负责任是不同的。

 
mist

2006-02-05 10:27:03 [回复]

涉及自以为是与愤世嫉俗,有几点似乎还是可以商榷。
1。自以为是字面上来看是自己认为自己正确,中文中的褒贬义我不进行评论,褒贬不应该用于学术对话中,否则似乎容易退化为对骂。(如果关于这一点的确要涉及褒贬义,那就当我回的这个帖子是废话。)那么,我们在坚持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如果不坚持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还应该坚持什么样的观点呢?
2。愤世嫉俗似乎是指对整个社会的风气都进行猛烈的炮击。我以为——个人看法,方似乎炮击的只是他认为错误的风气。似乎方还没有达到愤世嫉俗的地步。ms一个人不能因为对方反对自己就认为对方愤世嫉俗。。。
另外举一个嵇康的例子,似乎许多人认为嵇康够仇视礼法的了,可是 杨lh认为竹林人士其实爱礼法爱得比任何人还要深。——不保证例子的有效性,不保证这是 杨的真实意思,虽然他大致这么说,也不保证 杨的解读的说服力度。

 

2006-02-05 16:59:32 [回复]

我提几点问题,并不一定是对你的反驳,有些是对你的回应、有些则是补充:
第一:思想自由与言论自由不是一个东西,祁克果日记选第14条:“人们几乎从未运用自己已经拥有的自由,比如思想自由;相反倒去要求什么言论自由。”
第二:揭露真相是好事,但其中有两个问题,首先,“歪曲”至少是与“隐瞒”同样糟糕的事;其二,揭露真相在不同场合下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和态度,举两个不太贴切的例子,一是比如医生向一位绝症病人及其家属揭露真相时,前提是真相总要通过某种语言揭露,但明显一个善于运用婉转语言的医生更可爱一些;二是比如“望梅止渴”的故事,这类例如“援兵马上就到”、“粮食还够半年”之类的谎言在军事史上绝不少见,在许多危难情况下,直话直说必将造成军心涣散、分崩离析、兵败如山,而撒谎却能带来对战争或对军士从长远看更希望得到的结果,那么这些时候那些掌握真相的勇者们该怎么办?——这两个例子用在这里是不贴切的,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任何场合下以任何方式和态度进行的“揭露真相”并不能简单地都是最好的。
第三:负责任的概念或许难以明确,但是哪些是不负责任的言行却更容易判断。你可以在证据不确凿的情况下就表达对他人的猜疑,但是事后始终要对你的言行负责,该澄清的澄清、该道歉的道歉、该消除影响的消除影响,如果只是企图以轻描淡写蒙混过关,那就是不负责任的了。另外,正如你所说,“如果一个人在认识到人们因为知道真相后会产生种种不安、混乱,那么他依然应该坚持向人们提供或揭露真相,并引导人们克服这些混乱”,——“并”字后头半句是相当重要的,除了保证自己言行尽量实事求是,更要努力负起帮助听众理解并引导听众以尽量减轻负面影响的责任,比如说成人对儿童的性教育,不能是把“真相”摆出来放那里就完事了,更要负责健康地引导儿童理解。世界上需要揭露的真相太多了,如果能确保把各种相关的信息向听众做出完整地描述并且保证听众能够理性地理解而不至于产生误解及不必要的混乱,那当然最好,但是现实中做不到这样完美,那就需要学者以学者的身份自重,分清主次、分清场合、有张有弛,懂得尊重和体谅、讲究语气与方法,而不要以“揭露真相”、“实话实说”为护身符,不顾其它。
第四:关于自以为是,其实从以前我的讨论中看,我就是很强调对我个人观点的自信的,从这方面讲我也算是某种意义上的“自以为是”,但注意到我说的是希望不要“太”自以为是,我要说的是“自以为是”是要有个分寸的。对自己的观点怎么自信都不过分,但是同时也应当尊重别人的观点。你是聪明人,并不代表没有与你观点相对的聪明人了,如果你说“我是聪明人”,这不一定算“太自以为是”,但如果你说你的对手为“弱智”,那就是“太自以为是”!同样地,哲学家都需要有对现时代强烈的怀疑和批判精神,在这种意义上说“愤世嫉俗”可以是对哲学家的夸赞,我用的仍是不要“太”。在这方面,我也觉得方舟子还没有过度,所以我说方舟子的热情和锐气恰恰是许多学者缺乏的。我说“希望不要太愤世嫉俗”等,本来就是善意的。虽然我对方舟子的一些言行有反感,但我始终是尊敬他的。我是不希望他走向过度的偏激,而希望他的热情和锐气能够发挥最大的积极作用。
PS:自从被批评后,我在文章中用“你”已经越来越少了,事实上,在被指出后紧接着写的一些文章中,我已主动地用“我”、“某些人”来代替“你”的使用。不过由于方舟子的论辨文章是十分霸气的,他的批评往往是指名道姓的,言辞的激烈程度是我远远不能比拟的,因此在说他时重新动用第二人称增强气势,想必方舟子也能体谅吧。

 
mist

2006-02-05 18:08:28 [回复]

回应一下,(依然不保证我所说的这些话的效力),按照wanghm的惯例,课堂对话不超过两回合,然后就结束。所以这是我的最后回应,关于这篇文章。——当然对wanghm的看法,我以为还是自己接触了他以后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我以为,自然yanglh说的用鼻子闻都知道是臭的也是有道理的。
1。未曾表达时的疑问自由似乎是思想自由,表达出来后似乎这种疑问自由应该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与思想自由似乎同属保护的范围。
2。其一,歪曲真相不应该理解为是我们说到的揭露真相,我以为。其二,关于揭露真相的方式,这是一门艺术,的确不是简单的东西,我也这么认为。
至于说谎,说谎在某些场合的确是可取的。伦理学课上曾说到这么一个颇具争论的例子:a为强盗,追杀b。b躲藏起来了,而c知道b躲在哪里。这时a问c是否知道b的去向,面临着c的有两个选择,诚实,则b死,不诚实,则是撒谎,撒谎不是美德。
我们注意到,尽管出现了这种诚实未必带来好结果的情况,但是这不意味着诚实就失去了价值,而撒谎则成为了普遍盛行的道德规范。类似的,对真相的寻求,也应该如此。我以为。
3。基本上同意你。不过涉及学者的责任方面,我想学者担负的责任应该也包括指明揭露真相后的出路。不能仅仅因为看起来似乎很困难就以“不能做到完美”而作为自己退缩的借口,因为似乎路是走出来的,而一个方法是否有效,仅仅有深思熟虑并不足够,还需要实行它来发现问题并修正。当然,学者的责任是否仅仅限于学术研究,有人认为如此,我则认为应该还要有“致君尧舜上,再使民俗淳”这一方面。当然,涉及关心国家天下,大家都爱国,只是自己以为的最好方式不同而已。 
4。第四与Ps所说甚是,不过似乎现在在看你的文字的还是我们而不是方,所以我总觉得有点刺眼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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