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南虎事件

关于华南虎事件

http://hps.phil.pku.edu.cn/bbs/read.php?tid=282 

最近好像有点压抑集中爆发似的,气势从胃里喷涌而出~ 或许是借了叔本华之刺激? 

关于华南虎事件,早就想说几句,但一直没说出口,借着论坛上的这篇转贴,以及乘着气势,终于不吐不快。 

这是个玩笑贴,我难道看不出吗?当然看得出。一看到“转自XX论坛”“转载MP”,就知道这只是个玩笑,而且这玩笑还真绝了。 

别人在开玩笑,我为啥搞得那么严肃?那么煞风景?或许我这人就是这样,人家一本正经的时候倒不跟着严肃,人家开玩笑的时候反倒一本正经。 

虽然搞笑技术一般,但玩笑话我平时也不算少说。不过并非任何事情都可以开玩笑的。关系到别人的名誉和尊严的事,决开不得玩笑。即便证据确凿,那些证据也无非是道听途说,人云亦云,我既不是当事人,又不是证人,更不是审判者,有什么资格讽刺辱骂周正龙? 

顺便提到,当时在“不感恩大学生事件”中,我倒也骂了那些“女企业家”。不过我只是就事论事,就新闻所提供的背景而论,针对的是这样一种现象,这样一种人,而没有指名道姓去骂某个人。这是我预先作了自我辩解了。
如果是真的,绝对可以拍电影:华南虎事件的最新进展【zt】
以下转自虹桥论坛,
晕!
我觉得我的想象力和逻辑能力一样差……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81455&select=&forum=1
转贴,俺是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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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爆!华南虎最新消息!(转载MP)
从上月初到现在,关于镇坪野生华南虎,围绕真假,媒体争执不休,今天终于有了谁也想不到的结局____老虎是真的,并找到啦,不过它已奄奄一息,现正在陕西动救站抢救。这是国家林业局调查队今天透漏出来的。
具专家观察分析,此虎正是周正龙所拍照的那只虎,说明周拍照时它已重病在身,所以几十分钟一动不动。
更让你想不到的是,此虎两耳有编号孔,无门齿及犬齿,专家判断是一马戏团丢失的虎。
更让你跌眼镜的是,它也是年画上的那只虎,根据耳号档案,查明此虎是河北***马戏团的,而北京**图片社在2000年专门为此虎拍过图片,为商业用途(双方有协议),随后图片又被浙江***公司印成年画,所以年画也确有其事。
那么,远在河北马戏团的老虎怎么跑到陕西镇坪呢?原来早在2004年,新建立的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与河北***马戏团达成租用协议,但在运输的途中发生了车祸,拉虎车翻在秦岭脚下108国道旁的山沟里,致使笼散虎逃,当地公共安全专家及群众搜寻半月多未果。不想却出现在镇坪,并引起次此老虎风波。
谁能想到如此结局……

果然强爆…… 

即便是编的笑话,这编者的想象力也足以去拍电影了…… 

其实我一直想说,再确凿的证据都不能穷尽一切可能性,何况我们所接触到的各种假虎的证据也无非都是网络上的道听途说。当然,我们个人可以相信虎照绝对是假的,但如果我们不是去做证人,我们没有权力去百般讥讽周正龙他们。 

在法律上,一个人如果不经过法院的终审判决,那么即便是在怎样证据确凿,铁板钉钉,我们也只能管他叫作“犯罪嫌疑人”,而不能叫做“罪犯”,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都推定为无罪。如果我们是“证人”,比如说我是年画厂的老板,又比如说我见证过某些内幕交易,又或者说我有专业的照片鉴定技术,那么我们有权指认犯罪者,然而证人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角色,证人必须为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许多人,既不是证人,也不是当事人,更加不是裁决者,但却自以为是,对周正龙等人极尽尖酸刻薄、讽刺挖苦之能事。但是,这些嘲笑起哄的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呢? 

一个人即便是真的犯了罪,即便你亲眼看到了他是犯罪者,但由于只有孤证而没能够定罪,那么对方就始终是“无罪的”。在这种情况下,再去辱骂讽刺起哄嘲笑他,严重了就是造谣诽谤或人格侮辱的行为,无论对方是否真的犯了罪,你首先就违了法。 

网络这个东西,大家似乎都觉得在上头发言不必担负责任那样,热衷于起哄凑热闹。靠网民的力量揭发出一只假老虎可真好,网民们更加对自己的行为沾沾自喜了,还以为自己是正义的英雄似的。但是不论结果如何,起哄就是起哄,辱骂就是辱骂,不负责任就是不负责任。 

当然,健康的社会也需要有那么一群起哄者,但是我相信扎堆起哄并不是知识分子该干的事

最新评论

  • Mist

    2008-01-08 17:25:57 匿名 124.17.16.46 

    如果把证据看作定罪的100%的依靠,那么似乎没有人会被定为诽谤罪的,并不存在那种100%的证据

  • 2008-01-08 23:27:42 匿名 125.34.40.220

    没有人说过证据是定罪100%的依靠。
    有可能这样想的恐怕只有学自然科学学昏头的人吧。

  • Mist

    2008-01-09 09:30:09 匿名 124.17.16.79

    这就是了;他们觉得那已经足够说明是丑闻,于是便开始痛骂.为什么不能讥讽呢?
    人们在说话的时候是根据他们以为足够的理由来说的;对于丑恶现象也采取沉默的态度,也许这就是呼唤良知的必要性吧.沉默是一种纵容.
    至于隐藏中的未出现的证据,谁也不知道;人们只能按照已经知道或可以推断的(有担保的知识或信息)的证据来谈论.

  • 2008-01-09 10:39:24 匿名 123.112.84.6 

    把这种态度说成“呼唤良知”非得把海德格尔气死。这分明是海德格尔说的“人云亦云”的“常人”状态。
    另外你混淆了一点:“丑恶现象”是不该沉默,但你针对一个“现象”没有什么,即便作为导火索的某件具体的事并非真实,这种“现象”毕竟还是有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并不针对任何一个人。然而,现在问题不是说网民在针对一种“现象”,而是指名道姓地针对某几个人。这不是什么良知,仅仅是起哄。如果不是在网络这个匿名的平台,如果不是有那么多人跟着一块起哄,又有多少人能跳出来,敢于担当呢?
    所谓良知,是对自己行为的判断,我该做什么,我不该做什么,我该为自己负责,我该自律……这些可以是良知的呼声来的。而良知决不是对别人的行为指手画脚的能力。说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知,指的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指的是自己去担当罪责,去承担时代的错误。良知总是用来自责的,不是用来骂人的。
    “人们只能按照已经知道或可以推断的(有担保的知识或信息)的证据来谈论”——所以,当你不能为你所掌握的证据“负责”的话,你就没有资格诽谤。现在的问题是,关于华南虎时间的任何“证据”,是你我这样一些网民所掌握的吗?谁来为我们所知道的信息提供“担保”?是我们自己吗?不是。是“常人”,是人云亦云在为这些信息“担保”着,而一旦要人挺身而出担负责任时,常人就变成“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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